招生计划
录取及志愿填报办法
实施网上录取。在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1、按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同一专业总分相同时,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1)普通高考生按语文成绩优先录取。(2)中职生按语文成绩优先录取。成绩查看到小数点后两位。(3)对所有类别考生未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总成绩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4)无高考加分政策。
2、考生可同时选择3个专业志愿并排序,一个专业服从志愿。
3、我校将严格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录取,报名结束后考生不可更改专业志愿。
4、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5、按教育部规定,已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或调整专业,也不能再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含“三二分段”及其他形式单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