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五类人员不得报名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除外);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据了解,2016年自治区继续严厉查处利用假学籍、假户籍等 “投机报考”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高考报名资格并在教育部 “阳光高考”网站平台上公布。对组织或参与“投机报考”活动以及为伪造中学学籍档案、空挂学籍等行为提供便利的工作人员,除将按照党纪、政纪严肃查处外,还将追究主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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