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今天跟大家分享的话题是,红领巾上印广告,这个新闻背景是这样的,山东菏泽市开发区丹阳路小学向学生发放的红领巾上居然印有“菏泽万达广场11月16日盛大开业”的广告!当然这个事情处罚结果已经出来,对菏泽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处以344700元的罚款,并对该小学校长党内严重警告。谈谈你对此事的看法
首先在这样代表特殊意义的红领巾上打广告,属于《广告法》所禁止的范畴,亵渎了少先队员的尊严,也严重损害了社会优良风尚。
小朋友们听老师说:红领巾是国旗的一角,是革命烈士用鲜血染红的。这一个非常庄严和需要捍卫的红领巾,现在却越来越被商业化。其实这也是在提醒着我们,不是所有的东西都可以和商业挂钩。
红领巾用于商业活动,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前有某餐厅服务员佩戴红领巾上菜显得不伦不类,又有苍井空佩戴红领巾出席商业活动表现的哗众取宠,在红领巾上印制广告的卑劣行径,面对象征光荣和崇敬的红领巾,总有人见缝插针,挑衅道德和法律底线。还有我们在旅行的过程中会经常地发现一些革命纪念碑通常在节日的时候也被一些商家所占用,例如重庆的解放碑在一些节日的时候,会被一些商家附加上了商业化的装饰。如果历史和尊严持续的这样被亵渎,那么在不久的将来,我们或许真的只能畅想未来,而看不到过去了。
有些钱,看起来很好赚,这样的交易很有诱惑力,但不是所有的钱都能赚的,不是所有的交易只要双方你情我愿都是允许的。
这次事件之后,商家那边对涉事员工做出了处理。红领巾广告能够入校,离不开丹阳路小学校长的放纵。公众有必要追问,菏泽万达广场和小学校长等领导层有没有利益输送的勾当?校长也不能仅仅是严重警告处分了事,菏泽市教育局进一步调查深究。
一个学校,如果为了盈利可以放弃原则,也该敲敲警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