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今天跟大家分享的话题是男子用开水烫死怀孕母猫。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据报道,一段男子用开水烫怀孕母猫的视频让人愤怒。涉事男子称“猫偷吃了火腿”。目击者和几位好心人将猫送至附近宠物医院后发现,母猫腹中的4只幼猫已全部死亡。21日下午,被烫伤的母猫也因伤势过重死亡。太原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20日发布情况说明称,该男子系太原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员工,男子被自养猫抓伤后做出不理智举动。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缴纳五千元用于猫后续治疗。到目前,有媒体报道,当事人刘某的老家不断收到快递,很多是网友寄去的花圈、寿衣。据了解,刘某平常在外地工作,老家只有75岁的爷爷奶奶在。
你看,看过这段新闻你心里什么感受,这个男子好残忍,没有同情心。居然还是保安公司的员工,这要是哪个物业雇佣这样的人,是不是也会跟业主发生争执。是不是觉得这个男子应该受到应有的处罚。
而且在我印象中虐猫、虐狗这样的事情时有发生。以前有女子高跟鞋踩小猫,山东理工大学学生虐猫,在猫还存活的情况下,用剥皮、电击、火烧等方式进行虐待,进而拍摄成视频贩卖。他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内已残忍杀害80多只流浪猫,还牵出了背后的黑色产业链。引发了网友们的极大愤慨!
这么多虐猫的新闻一次又一次被爆出,为什么就没有办法制止这些行为呢。就是因为没有法律的约束,不仅《刑法》中没有相应的罪名,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也缺少对上述行为的制约措施。
其实,法律专业人士早就建议设立《反虐待动物法》,并起草了法律文本,但是这部法律却迟迟推进不下去,因为在很多问题上,社会无法达成共识。
比如,什么是虐待动物?如何区别“屠宰”和“虐杀”?是不是要对如何运输与屠宰做出严格规范?如果是,增加的成本谁来负担?拿动物做实验算不算虐待?吃猪牛羊和吃猫狗有什么不同?成都人民爱吃兔头,在某些人眼里是“令人发指”的饮食习惯;玉林、沛县等地吃狗肉的习俗,但在另一些人眼里被视为没有开化的表现。
建议立法的人,讲的是“生命”“慈悲”“同情”,反对立法的人,觉得这些大词特别虚伪,仿佛某些动物就天然比别的动物更高贵。
归根结底,是因为我国社会长期缺乏关于动物福利的基础教育与科学研究,讨论的双方有意或无意地置换了概念,还有些讨论则完全是情绪表达,陷入意气之争。
但是说到根本上,虽然目前我们国家并没有法律明确如何处罚虐待动物的人,但相信不少人都会认为虐猫者应该受到处罚。这可能就是法律与道德的区别。
即便在我国法律中尚未明确动物福利保护的界限,但将开水浇向一只怀孕的母猫,显然已经越过了人类道德本身的底线。
我们无法要求每一个人都爱护动物以及自发地保护动物,但作为人类,我们至少应该懂得尊重生命本身,不要将人性之恶凌驾于其他生命之上。
最后,还是要提醒各位同学,如果以所谓“保护动物”为名,肆意掀起网络暴力侵犯他人权益等行为,并不是真正的“动物保护”,比如网友给虐猫者的老家寄去花圈寿衣。这可是一种恐吓行为,涉嫌违法,以恶制恶并不是正确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