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艺术类本科招生考试工作,结合我校专业人才选拔和培养需求等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将2021年我校本科招生办法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各专业类别招生办法
01.
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报考上述专业类别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我校使用“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成绩,在该科类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进行初选。
考生统考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初选成绩要求,我校对初选通过的考生组织现场考试。具体初选办法及现场考试方案等另行公告。
02.
书法学专业、服装表演
组织现场校考,具体现场考试方案等另行公告。报考书法学、服装表演的考生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相关科类统考要求,须统考合格。
03.
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艺术管理专业
不组织校考,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且成绩合格,高考后根据我校专业志愿填报的要求填报志愿,使用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
二、
各专业类别对应省级统考科类要求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艺术类统考科类的设置 ,经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将我校各专业类别对应统考科类公布如下:
三、
其他
1、相关专业的初选办法、现场考试方案等另行公告,请考生继续关注鲁迅美术学院官方网站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后续发布的公告。
2、如遇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调整,或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我校将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鲁迅美术学院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