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
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相关专业根据考生的专 业和文化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考试形式及范围
考试形式为默写或写生,或根据提供的图片等相关材料完成规定内容。
考试范围包括速写、素描和色彩,每科 100 分,总分 300 分。
考试时间为,速写 30 分钟,素描 180 分钟,色彩 180 分钟。
专业范围包括美术学、绘画、中国画、雕塑、摄影、书法学、 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 专业等,以及招生院校要求参加市级统考的其他美术与设计学类本 科和专科专业。
三、考试内容及要求
1.速写:人物动态、人物组合或人物与环境组合 考查考生对速写基本技能的掌握,要求在较短的时间内,运用 速写的造型要素画出人物动态或组合关系,做到比例、结构、动态、 形象刻画准确生动。
要求:(1)构图完整,组合合理。
(2)人物结构、比例准确。
(3)人物形体、动态协调,形象生动。
(4)用笔生动,富有艺术表现力。
2.素描:静物或人物头像 考查考生的造型基础能力,包括对形体、结构、空间、黑白、 质感、构图等方面知识的认识、理解和表现能力。
要求:
(1)形象鲜明,构图完整,解剖、透视关系正确,形体、结构 关系正确 。
(2)有深入的刻画能力,重点突出,画面整体感强。
(3)结构严谨,明暗层次合理。
(4)形象生动,富有艺术表现力。
3.色彩:静物 考查考生对色彩基本知识和表现技法的掌握,包括色彩原理、 色彩感受、绘制技法、组织色调以及表现能力。
要求:
(1)形象特征明确,构图完整。
(2)色调协调,色彩丰富,黑白灰层次合理。
(3)强调色彩塑造能力。
(4)用笔生动,富有艺术表现力。
四、考试用具及要求
1.速写纸、素描纸、水彩纸由考点提供。
2.画板(画板上严禁张贴小稿)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带。
3.素描可使用铅笔或炭笔;色彩可使用水粉、水彩、丙烯(不 得使用油画颜料);速写可使用铅笔或炭笔。
4.试卷上不允许喷洒任何上光或固定材料。
5.画面不得出现任何记号或文字。
本大纲自 2020 年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考试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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