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符合生源省份规定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 2.美术类专业考生须达到省级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表演类专业考生须依据各省相关文件要求参加统考且本科合格(未涉及到省统考的省份直接参加校考)。 3.身体健康,符合《北京服装学院本科招生体检标准》且无色盲、色弱。
二、招生计划 1.全国招生专业
注: ①上表中所有专业均文理兼收,新高考改革省份无选考科目要求。 ②报考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的考生,我校将在校考合格生源基础上征集分流专业志愿,在录取时按照综合成绩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具体就读学院和分流专业。未按要求填报者将视为放弃专业选择,将由我校统一进行专业调剂。 ③产品设计专业包括珠宝首饰设计、箱包设计、鞋品设计、配饰设计和生活方式设计专业方向,在学生入学完成相关阶段学习计划后,根据学生各科目课业成绩、个人志愿及分专业考核情况确定专业方向。 艺术与科技专业为纺织品艺术设计方向,绘画专业为油画方向。 2.北京市“双培计划”及“外培计划”专业 该专业仅面向北京市生源招生,报考该类专业的考生无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美术类专业校考,直接填报高考志愿,使用北京市美术统考成绩录取。分区招生计划最终以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3.北京市美术师范专业 该专业仅面向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生源招生,报考该专业的北京考生无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美术类专业校考,使用北京市美术统考成绩计算录取综合成绩,且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三、校考报名方式及考试安排 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分为美术类和表演类两类,请考生正确选择专业类别报名。 (一)美术类校考的专业为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考生只能在以上专业类中选择1个报考,考生须在本省美术统考本科合格基础上参加校考,否则校考成绩无效。 1.考试准备 考试方式为远程网络考试(线上考试),考生须在考前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1)考试空间:独立安静的室内场所,一个封闭考场仅限一名考生。 (2)网络环境:良好稳定的4G信号和WiFi网络。 (3)考试设备、考试用纸等要求等详见《北京服装学院美术类专业考试线上考试操作手册》。 2.考试安排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按要求完成报名、确认、模拟考试及正式考试四个步骤,所有步骤逾期均不予补办。
3.考试科目及要求
(二)表演类校考的专业为表演(服装表演)、表演(广告传播),考生只能在以上专业 方向中选择1个报考,考生须在本省艺术类相应类别统考本科合格基础上参加校考,否则校 考成绩无效,省统考未涉及到的除外。
注:复试要求另行通知。如遇新冠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对复试方案调整,我校将另行发布公告。 (三)报考审核和考试纪律要求 考生必须持下列材料参加我校校考:①身份证原件;②确认后打印的《考生信息登记表》及《准考证》;③所在省(市)级招生办公室签发的2021年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准考证(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考试时,须经过考生身份验证和信息审核。凡身份验证或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生报考资格,后果自负;④参加表演专业复试的考生须在考试开始前上交MP3格式的伴奏音乐。 我校将对所有考生参加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成绩进行审核,对未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本科资格的考生取消其校考成绩。 考生在参加专业考试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北京服装学院相关考试规定。 对违反纪律和规定,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如有组织作弊和替考作弊等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作出处罚。处理结果上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 (四)专业考试成绩查询 考生于2021年4月15日左右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s://bkzs.bift.edu.cn/查询专业考试成绩。
四、录取 考生须符合生源省份艺术类报考条件、录取规定;美术类专业考生须取得省级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资格,表演类专业考生须依据各省相关文件要求参加统考且本科合格(未涉及到省统考的省份直接参加校考);考生须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资格,并且高考填报志愿须与我校校考合格的专业一致。各专业按照以下原则录取: (一)美术类专业 考生文化考试总成绩在达到生源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且外语科目成绩不得低于60分(150分制)。 1.全国招生专业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综合成绩相等,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总成绩高的考生。
2.北京市“双培计划”及“外培计划”专业 按照北京市美术统考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美术统考考试成绩相等,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外培计划”要求外语科目成绩不得低于90分。 3.北京市美术师范专业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综合成绩相等,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总成绩高的考生。
注: ①考生的政策性照顾附加分在计算文化考试分数线及计算录取综合成绩时均不计入总分。 ②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使用特殊类型控制分数线、高分优先投档线、普通类一段线等作为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或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相关规定执行。 ③在计算综合成绩和文化折算成绩时,对于艺术类文化考试满分值与普通类文化考试满分值不同的省份,将对考生文化考试总成绩按普通类文化考试满分值进行折算。 (二)表演类专业 考生文化考试总成绩在达到生源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专业考试成绩相等,优先录取文化折算成绩高的考生。
五、其它事项 1.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上级规定进行复查,凡复查不合格、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所在地。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学籍。 2.学校公共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 3.我校设有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时,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4.住宿情况说明: ①表演专业学生在樱花园校区住宿、就读。 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摄影、绘画、中国画、雕塑、公共艺术、绘画(师范)专业的学生第一学年在北校区住宿、就读;第二学年开始后将根据学校各校区学生宿舍资源情况调配安排住宿,其中户籍所在地为北京市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的学生原则上学校不提供住宿,给予每人每学年1600元的交通补贴。确有住宿困难者,可按程序提出住宿申请,根据实际情况,经审批提供住宿,不再发放交通补贴。 5.绘画(师范)专业中培养、管理与就业等相关问题按照《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细则》(京教人[2019]11号)执行。 6.本简章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不符之处,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东街甲2号北京服装学院招生工作处 邮政编码:100029 咨询电话:010-64288364或64288375 监督电话:010-64288089 学校网址:www.bift.edu.cn 招生网址:bkzs.bift.edu.cn 微信公众号:北服本科招生 电子邮箱:bf64288364@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