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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2022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是国家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统筹做好考试招生和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按照教育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的相关指示精神,制订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2年,我校美术学院、音乐学院、影视传媒学院共有16个专业(大类)及方向参加招生,涵盖音乐、美术、书法、表演、播音、舞蹈、编导、艺术学理论等众多艺术门类。详见下表所示:
专业门类 | 招生专业 |
美术与设计学类 | 美术学、绘画、设计学类、雕塑、中国画、动画 |
音乐类 | 音乐学、音乐表演(中俄合作)、录音艺术 |
表演类 | 表演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舞蹈类 | 舞蹈学 |
编导类 | 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 |
书法类 | 书法学 |
艺术学理论类 | 艺术管理 |
备注:美术学、音乐学、表演、舞蹈学、书法学等专业为师范类专业。艺术管理专业依据高考文化分数,参照普通类专业录取。
二、考试类型及计划
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分为统考、联考、校考三种形式。
1. 统考
统考专业招生地区及计划数,均以各省、市、自治区公布的《2022年本科专业招生目录》为准。
2. 联考
联考专业涉及省市、主考院校如下:
联考省份 | 联考涉及专业 | 备注 |
山东 | 表演 | 山东艺术学院主考 |
广东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广州大学主考 |
河北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河北地质大学主考 |
备注:联考专业相关事宜,均以联考主考院校公布为准。
3.校考
校考专业无音乐类
三、报考条件
1.符合《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具有一定艺术基础的艺术类考生;
2.身体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等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五官端正,无耳、喉疾病。
3.音乐学、音乐表演(中俄合作)专业通俗(流行)唱法不招;音乐表演(中俄合作)专业民乐专长不建议报考。
四、收费标准
我校所有艺术类专业,除音乐表演(中俄合作)专业学费为30000元/每生每学年外,其余均为10000元/每生每学年。
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三个专业,采取自愿签订协议的方式,另收取教学实践费4000元/每生每学年。
五、录取规则
(一)考生须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合格证或填报资格,并参加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达到各省(市)规定的相应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
(二)使用各省市统考(联考)成绩的专业,其所在批次(科类)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各省市投档成绩(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校考专业以及采用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如全部投档)统考或联考专业,其录取方法为:
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折算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优先参照专业成绩,各专业类别成绩折算公式如下:
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播音与主持类:
折算总分=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0
六、联系方式
学校官网:http://www.shnu.edu.cn
学校招办咨询电话:021-64322695
七、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全程接受本校纪委办、监督检查室监督。举报电话:021-64322204
上海师范大学2020艺术类音乐录取分数线(参考)
专业 | 省份 | 2020录取分 | 备注 |
音乐类(含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音乐表演(中俄合作)、录音艺术)江苏、浙江、安徽录取分由省内统考折算,其余省份分数由学校折算 | 江苏 | 218.2323声乐 | 非中外合作 |
215.238声乐 | 中外合作 | ||
221.246器乐 | 非中外合作 | ||
217.265器乐 | 中外合作 | ||
浙江 | 533 | ||
安徽 | 778.23 | 非中外合作 | |
760.2 | 中外合作 | ||
江西 | 767.615 | ||
辽宁 | 801.87 | ||
黑龙江 | 544.1音乐学 | ||
584.5声乐 | |||
670.5器乐 | |||
山东 | 699.79 |
南宁师范大学2022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为保证学校2022年本科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维护考生和高校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2022年艺术类招生本科专业有:音乐学、舞蹈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书法学。
各专业招生省份、招生计划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区、市)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和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报考规定。
(二)高考文化分和专业成绩达到生源省(区、市)相应录取批次和相应艺术科类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省(区、市)相应艺术科类的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
1、音乐学本科专业须参加音乐类统考或联考;
2、舞蹈学本科专业须参加舞蹈类统考或联考;
3、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本科专业须参加航空服务类或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统考或联考。
4、戏剧影视文学本科专业须参加广播影视编导类统考或联考;
5、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须参加播音主持类统考或联考;
6、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本科专业须参加美术设计类统考或联考;
7、书法学本科专业须参加书法类统考或联考;各省(区、市)统考或联考艺术科类名称有所不同,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认定的艺术科类为准。
三、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一)报考音乐学本科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 163 厘米及以上,女生身高 152 厘米及以上。
(二)报考舞蹈学本科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 168 厘米及以上,女生身高 158 厘米及以上。
(三)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本科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 身高 172~185 厘米,女生身高 162~175 厘米;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女生双臂半袖以下部位,从膝盖上 10 厘米处以下部位,男生双臂半袖以下部位),全身无纹身、无烟疤、无自残型疤痕;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任何一眼 0.5 及以上(c 字表),无色弱、夜盲、弱视和视野异常,无影响视功能的疾病、手术或者创伤后遗症;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2002 年 1月 1 日以后出生)。
(四)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70 厘米及以上,女生身高 158 厘米及以上;五官端正、形象较好、身材匀称、口齿清晰。
(五)报考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等本科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
四、录取规则
(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二)我校认可生源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或联考成绩。
(三)我校执行生源省(区、市)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择优录取。相同科目考生排序和录取按以下规则:
1.投档成绩有同分排序的省(区、市)录取规则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和安排专业。
2.投档成绩无同分排序但有同分排位的省(区、市)录取规则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安排专业,如投档成绩相同,按同分排位先后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和安排专业。
3.投档成绩无同分排序无同分排位的省(区、市)录取规则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综合分→专业总成绩→高考文化分(含加分分值)→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不含口试成绩)排序,按排序排名位次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和安排专业。
①综合分计算办法:综合分=高考文化分(含加分分值)×30%+ 专业总成绩×(高考文化分满分/专业分满分)×70%
②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数学成绩按理工类考生和文史类考生分开排序;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数学成绩不区分物理科目组和历史科目组。
(四)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本科专业的考生,生源省(区、市)组织了航空服务类或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体检的,以专业体检结论为准;未组织航空服务类或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体检的,以普通高考体检结果为准。
五、联系方式
(一)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
0771-3903928(兼传真)。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 8:30-12:00, 下午 15:30-18:00。
(二)招生监督电话
0771-3908523。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 8:30-12:00 ,下午15:30-18:00。
(三)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南宁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