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师范学院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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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行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全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行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宁夏师范学院(国标代码 10753)
第五条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学校隶属: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第八条 校 址:宁夏固原市原州区新区学院路
第九条 学校概况:宁夏师范学院是宁夏唯一的师范类本科院校。始建于1975年,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宁夏师范学院,升格为本科院校。2012年获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2013年成为宁夏首所师范生公费教育试点学校。2016年被确定为宁夏首批整体应用转型试点高校,同年,成为自治区“西部一流”学科创建单位,并获批外国留学生招生资质。2018年,成为新增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建校40多年来,学校为宁夏及周边地区累计培养各类人才近40000人。
学校现有古雁、文苑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928434.16平方米。有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12个。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73.8065万册,电子图书73.32万种,现刊1211种。
学校现设有12个教学单位、2个科研单位、4个直属单位、18个党群行政单位。有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个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学科教学(语文、数学、英语、思政、物理、化学)、小学教育7个方向研究生培养点,有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法学、管理学8个学科门类36个本科专业(其中师范类专业22个,非师范或应用型专业14个)。学校已初步形成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等不同层次,全日制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留学生教育不同类型的人才培养体系。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有“西部一流”建设学科1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6个、优势特色学科1个、“十三五”重点建设专业4个、特色专业6个、技术创新中心2个,自治区高校科技创新平台1个,培育建设自治区高校科技创新平台2个;有校级重点学科17个、研究(工程)中心6个、产学研合作育人基地6个、人文社科研究基地2个、教师发展中心1个。
学校现有教职工533人,其中专任教师417人,教授76人、副教授142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2.28%,有博士34人,硕士289人,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77.46%。专任教师中有国家“万人计划”中“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1人,首届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2人,自治区“313”人才工程3人,自治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人,自治区优秀青年后备骨干人选2人,自治区“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 3人,固原市“六盘英才”1人;获国务院特殊津贴2人,全国先进工作者1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全国模范教师2人,全国师德先进个人1人,全国高等学校优秀骨干教师1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1人,获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3人,自治区“塞上名师”1人,自治区“塞上文化名家”1人;有自治区级教学名师8人,自治区优秀教师4人,自治区先进工作者2人,获自治区“910”奖章5人,自治区三八红旗手1人,自治区巾帼建功标兵2人,全区五一巾帼标兵1人。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有全日制在校生7031人,其中专业硕士研究生63人、本科生6622人(含公费师范生1000人)、专科生178人、少数民族预科学生168人。学校加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力度,积极拓宽招生就业渠道,学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5%以上。
学校与宁夏大学实现联合办学,与华东师范大学建立对口支援关系,同北京师范大学、韩国又松大学、斯里兰卡东南大学、新西兰马尔伯勒理工学院、波兰琴希托霍瓦技术大学、马来西亚苏丹依德里斯教育大学、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台湾屏东大学等48所国(境)内外高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与20多家地方企事业单位签订联合培养和服务合作协议。
今后一个时期,学校将大力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科研兴校、特色名校、文化荣校”战略,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积极推进转型发展,持续加强内涵建设,加大自治区“西部一流”学科建设力度,努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主动对接社会行业,实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定不移走科学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之路,立足宁夏、面向西部、辐射周边,服务基层、服务基础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努力把学校建成教师教育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西部地区知名的教学型师范大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 纪委(监察审计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宁夏师范学院2018年艺术类本科招生计划

专业

科类

河北

山西

安徽

山东

河南

音乐学(公费师范生)

艺术(文)

音乐学(公费师范生)

艺术(理)

音乐学(师范)

艺术(文)

2

2

音乐学(师范)

艺术(理)

音乐表演(非师范)

艺术(文)

2

2

2

音乐表演(非师范)

艺术(理)

舞蹈学(师范)

艺术(文)

2

舞蹈学(师范)

艺术(理)

舞蹈表演(非师范)

艺术(文)

2

2

舞蹈表演(非师范)

艺术(理)

美术学(公费师范生)

艺术(文)

美术学(公费师范生)

艺术(理)

美术学(师范)

艺术(文)

2

美术学(师范)

艺术(理)

绘画(非师范)

艺术(文)

2

2

绘画(非师范)

艺术(理)

艺术设计学(非师范)

艺术(文)

2

2

艺术设计学(非师范)

艺术(理)

环境设计(非师范)

艺术(文)

2

2

环境设计(非师范)

艺术(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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