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生源质量,凡参加我校单独招生的夏季考生、春季考生划定录取资格线,录取资格线定为130分。130分以下考生不具备录取资格。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鲁教学字〔2019〕5号《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各院校要按照文化素质与专业技能并重”的原则,凡考生缺考文化素质(笔试)或专业技能(面试)之一的,不具备录取资格。
单独招生春夏季报名不足10人的专业,取消该专业招生,按照考生填报志愿顺序专业依次录取到其他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