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泰山护理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或异议,请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原则
1.划线原则:按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实行学院负责、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的体制,综合考虑学院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测试成绩,划定录取控制线,低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录取原则:按照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分专业按计划依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单独考试招生(普通类)录取中,文化素质测试及专业技能测试只参加其中一门考试的考生不予录取。单独考试招生(普通类)录取时,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技能测试分数高的考生,专业技能测试分数仍然同分的情况下再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语文、数学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单独考试招生(退役军人类)录取时同分情况下按照素质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时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赋分高的考生,综合评价赋分仍然同分的情况下按照素质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
3.专业调剂原则: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及综合评价考试招生均设置1-3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上线考生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考生所报考专业均无法录取时,若“专业是否服从调剂”选择“是”,可将其调剂到任一计划未满专业,单独考试招生仅在同类招生专业间进行调剂;若“专业是否服从调剂”选择“否”,不予录取。
4.计划调剂: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各专业计划经“专业志愿”和“专业调剂”仍未录取满额时,将剩余计划调到其他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