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报考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的上海市考生不需要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我校承认上海市音乐统考成绩。
上海考生按参加上海市音乐类统考成绩重新计算,要求统考项目必须为钢琴和声乐(通俗唱法除外),钢琴和声乐两门统考成绩中高的一门确认为主项,成绩低的为副项。我校将按主项50%、副项35%、乐理7.5%、视唱练耳7.5%的比例重新计算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主项×50%+副项×35%+乐理×7.5%+视唱练耳×7.5%]×4
音乐学 (音乐教育) :以专业考试成绩70%和文化考试成绩30%的比例计算合成分[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专业考试成绩×7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满分)×专业考试成绩满分×30%],以合成分为主要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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