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
初试(面试):
1、钢琴或其他乐器(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自选乐曲一首,背谱演奏;
2、音乐学理论方向演唱中外歌曲一首,或演唱民歌、说唱、戏曲选段一首;口试考核与音乐学常识相关的认知能力、思辩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3、音乐艺术管理方向演唱中外歌曲一首;或展示其他艺术才能一项(如朗诵、小品、舞蹈等);口试考核与音乐艺术管理常识相关的认知能力、思辩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复试(笔试):
1、音乐学基础知识:中、西音乐史常识、中国传统音乐常识(考试时间:150分钟);
2、命题写作:写作基础、音乐理解能力、表述能力测试(考试时间:150分钟);
三试:
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专业分值结构说明】满分100分。其中:初试30%;音乐学基础知识40%;命题写作20%;三试10%。
【参考教材】(音乐学理论专业与音乐艺术管理专业共同使用)
俞人豪、周青青等著:《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6年6月1日出版;
普通高中语文、历史、地理教材。
音乐教育学院
音乐学(音乐教育)
一、考试项目:
1、声乐演唱。
2、键盘乐器演奏或其它乐器演奏(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
3、舞蹈表演、朗诵表演、第二乐器演奏(任选其中两项)。
4、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二、考试内容、形式及要求:
1、声乐考试须准备中外民歌、艺术歌曲或歌剧咏叹调(不含流行歌曲)的作品四首。初、复试各报两首,由评委现场抽取一首演唱。
2、键盘考试须准备两首作品。初试内容:演奏练习曲或复调乐曲一首。复试内容:演奏奏鸣曲或乐曲一首。其它器乐考试须准备两首不同风格的作品,初、复试各演奏一首。
3、演唱或演奏均要求背谱,初、复试作品不能重复。
4、舞蹈表演须准备一分钟的自选舞,自备音乐(U盘mp3格式单曲);朗诵表演须准备一分钟的自选作品(背诵)。
三、专业要求:
1、声乐演唱:嗓音条件较好,具有一定的歌唱能力,音色明亮、圆润,音质干净,声音有一定的可塑性。能较准确地运用普通话或原文演唱中外民歌、艺术歌曲或歌剧咏叹调。
2、键盘乐器演奏:具有较扎实的基本功,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完整,具有正确把握节奏、速度、较好控制力度及音色的能力。①练习曲程度不低于车尔尼299。②乐曲程度相当于莫扎特奏鸣曲快板乐章的中外乐曲。
3、其它乐器演奏:具有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和演奏状态。有一定的基本功,乐曲演奏流畅、规范完整,能够较好的体现乐曲的内容和风格,具有较强的音乐感。
4、朗诵:具有普通话的基本表达能力,口齿清晰,能初步运用语气语调表达作品。
5、舞蹈:具有基本的形体表现能力,动作基本流畅、风格基本准确,有初步的音乐感受力和律动节奏;
6、第二乐器演奏:指“键盘乐器或其它乐器演奏”以外乐器演奏。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声乐演唱45%,键盘乐器演奏或其它乐器演奏45%,舞蹈、朗诵、第二乐器演奏(任选其中两项)10%。
【注】陕西省考生联考考试曲目与校考考试曲目不得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