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西安工程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招生信息
内容摘要:
速读文章内容
西安工程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已经公布,更多关于2018西安工程大学艺术类招生信息请关注微信“艺考查查”。

录取原则

(一)外省考生录取原则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统(联)考专业课成绩合格(使用校考的专业和省份必须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下述原则来录取:

1.设计学类专业:[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专业课统(联)考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综合总分,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按专业课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专业课统(联)考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综合总分,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注:若部分省份对艺术类专业规定了专业成绩认定办法、录取原则等,按照其省级招办规定执行。

(二)陕西省考生录取原则

根据陕西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7〕33号)文件精神,在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以下原则录取:

1.设计学类专业:按陕西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按专业课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点击进入:2018年各院校艺术类招生简章汇总

首页

相关内容

最新发布

专题合集

主页-陕西本科院校-西安工程大学-招生信息-2018年西安工程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