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类) | 招生计划 | 拟招生省份 |
设计学类 | 300 | 北京、天津、河北、上海、山西、黑龙江 |
广播电视编导 | 60 | 山西、上海、天津、黑龙江、浙江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60 | 山西、黑龙江、浙江、河南、湖北 |
注:以上专业均为本科,外语教学为英语,具体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设计学类按大类招生,第一学年后分流至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5个专业
报考条件
1.我校认可拟招生省份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联考)合格成绩,不再组织专业课校考。
2.考生符合生源所在省(市、区)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及要求,须参加报考专业所属类别的省级统考(联考),省级统考(联考)专业课成绩及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规定分数线,符合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方有资格报考我校。请考生务必了解本省(市、区)招生政策,明确所属情况。
3.艺术类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设计学类:要求考生无色盲,无色弱。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无色弱,无夜盲,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男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58米。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考生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色弱,无夜盲,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无肢体畸形,面部、颈部、手、臂无明显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病。男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60米。
4.我校所有非外语专业外语教学为英语。
5.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艺术类考生选考科目不限。
录取原则
1.非陕西省生源:
(1)平行志愿:我校拟招生省份艺术类所在批次的志愿设置若执行平行志愿,则录取原则按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2)非平行志愿及一档多投志愿:录取时以艺术类省级统考(联考)专业课成绩的6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的40%之和作为综合分从高到底,择优录取,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满额时,再依次录取第二专业及后续专业志愿考生。
(3)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并结合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2.陕西省生源:
根据陕招办〔2019〕25号文件精神,设计学类专业按省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注:①在公布招生计划未分科类(艺术不分文理)省份,录取时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②详细录取原则以《陕西科技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