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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许多平凡的收藏,它们在价格上不能以金钱来衡量,在数量上也抵不过任何一间普通的古董店,可是我深深地爱着它们。也许,这份爱源出于对于美的欣赏,又也许,它们来自世界各地不同的国家,更可能,因为这一些与那一些我所谓的收藏,丰富了家居生活的悦目和舒适。可是以上的种种理由并不能完全造成我心中对这些东西的看重。之所以如此爱悦着这一批宝贝,实在是因为,当我与它们结缘的时候,每一样东西来历的背后,多多少少躲藏着一个又一个不同的故事。
图文 | 三毛《我的宝贝》
常常,在夜深人静的夜里,我凝望着一样又一样放在角落或者架子上的装饰,心中所想的却是每一个与物品接触过的人。因为有了人的缘故,这些东西才被生命所接纳,它们,就成了我生命中的印记。当然,生命真正的印记并不可能只在一件物品上,可是那些刻进我思想、行为、气质和谈吐中的过去,并不能完善的表达出来,而且,那也是没有必要向这个世界完全公开的。
在前年开始,为着一些古老的首饰,我恳请吴洪铭将它们拍摄下来。原先,并不存着什么特殊的用意,在我当时的想法里,那些因为缘分而来的东西,终有缘尽而别的时候,我并不会因此而悲伤,因为可以保留照片。又想,照片也终有失散的一天,我也不会更加难过,毕竟——人,我们空空的来,空空的去,尘世间所拥有的一切,都不过转眼成空。我们所能带走的、留下的,除了爱之外,还有什么呢?而,爱的极可贵和崇高,也在这种比较之下,显出了它无与伦比的永恒。
1
结婚礼物
那时候,我们没有房,没有车,没有床架,没有衣柜,没有瓦斯,没有家具,没有水,没有电,没有吃的,没有穿的,甚而没有一件新娘的嫁衣和一朵鲜花。
而我们要结婚。
……
打开盒子来一看的时候,我的尖叫又尖叫,如同一个孩子一般喜悦了荷西的心。是一副完整的骆驼头骨,说多吓人有多吓人,可是真心诚意的爱上了它,并不是做假去取悦那个新郎的。真的很喜欢、很喜欢这份礼物。荷西说,在沙漠里都快走死、烤死了,才得来这副完全的,我放下头骨,将手放在他肩上,给了他轻轻一吻。那一霎间,我们没有想到一切的缺乏,我们只想到再过一小时,就要成为结发夫妻,那种幸福的心情,使得两个人同时眼眶发热。
荷西在婚后的第六年离开了这个世界,走得突然,我们来不及告别。这样也好,因为我们永远不告别。这副头骨,就是死也不给人的,就请它陪着我,在奔向彼岸的时候,一同去赴一个久等了的约会吧。
2
第一条项链
照片中这一串经常被我所挂的首饰,是结婚当天,被一个沙漠妇人送到家里来卖给我的。这个故事曾经刊在《俏》杂志上,在此不再重复。
想再说一遍的是:首饰送来时只有中间那一块银子,其他的部份,是先生用脚踏车的零件为我装饰的。至于那两颗琉璃珠子是沙漠小店中去配来的。
我将这条项链当成了生命中的一部分,尤其在先生过世之后,几乎每天挂着它。
3
红心是我的
一直到现在,都不知道这种石头是用什么东西染出来的。如同海棠叶大小的平底小盘里躺着的都是心。
那个不说话的男人蹲在地上,只卖这些。
世上售卖心形的首饰店很多,纯金、纯银、镀金和铜的。可是这个人的一盘心特别鼓,专注的去看,它们好似一蹦一蹦带着节奏跳动,只怕再看下去,连怦怦的声音都要听出来了。
我蹲在地上慢慢翻,卖的人也不理会,过一会儿干脆又将头靠在墙角上懒懒的睡了。
那盘待售的石心,颜色七彩缤纷,凑在一起等于一个调色盘。很想要全部,几十个,拿来放在手中把玩——玩心,这多么有趣也多么可怕。
后来那个人醒了,猜他正吸了大麻,在别个世界遨游。我说减半价就拿十个,他说:“心那里可以减价的,要十个心放在哪里?”我说可以送人,他说:“你将这么重要的东西拿去送人,自己活不活?”我说可以留一个给自己,他说:“自己居然还留下个?!那么送掉的心就算是假的,不叫真心了。”
“你到底是卖还是不卖呀!”我轻轻笑了起来。“这个,你买去,刻得饱满、染得最红的一颗,不要还价,是你的了。”
那颗心不在盘子里,是从身体中掏出来的。外面套的袍子是非洲的,里面穿的是件一般男子衬衫,他从左边衬衫口袋里掏出来的一颗。
“嗳!”我笑了。
配了一条铁灰链子,很少挂它,出门的时候,总放在前胸左边口袋里。
4
第一个彩陶
在我第一次离家时,行李都不懂得怎么准备,更不敢带任何一样属于自己的心爱物。就只记得,手上那只表,还是进初中时父亲买给我的一只旧表,至于衣服,全是母亲给打点的。那时候,为了怕出国衣物不够,母亲替我足足添满了一大箱四季衣裳才含泪与我挥别。
四年半之后,我第一次回乡。当时,开门的小弟已经由一个初中生变成大学生了,我完全不能把他那高大的形象和那个光头初三学生连想在一起。家,是有一点陌生了。
父亲以为我的归来,必定带了许多新衣服,他为我预备了好多衣架和一个全空的衣柜等着我。
当我将三四件衣服挂好的时候,母亲发现那都是四年前带去的旧衣,空空的行李包中根本没有一件新的东西,连旧的,都给丢了一大半才回来。
那天夜里,在家中晚饭的时候,看见满桌的菜,一时里百感交织,放下筷子,喊了一句:“原来你们吃得那么好——”然后埋首便哭。
爸爸、妈妈一下子就懂得了我的心情,急着说:“不哭、不哭!在外面生活一定太节省太苦了。可怜可怜!才那几件旧衣服带回来,你在外节省成那个样子,为什么不告诉你父母呢?我们也不知道外国生活那么高呀——。”那一次,我在台湾住了不到一年,又走了。
第二次的离家,箱子很轻,带去的钱,比第一次出国多了一点点。因为我自己赚的不多,又不肯拖累父母,但是略略请父母在经济上帮了我一下,也不打算用钱的,只为了一份安全感,将钱存入了银行。
那第二次再去西班牙,我没有去住宿舍。看报纸,跟三个西班牙女孩合租了一幢极小的公寓,两个人一间。找到了一个工作,在一间小学里教英文,收入只有四千台币左右,因为英文课一周才只有四小时。
就用这相当于四千块台币的金钱,付房租、买伙食、补皮鞋,偶尔还可以买一件减价的衣服。
、
那时候,我以前的男朋友荷西又出现了。
当他来过我的公寓,发觉除了一张全家人的照片被我贴在床边之外,什么装饰品都没有时,他看上去有些难过,也不说什么。
那时候他兵役刚刚服完,也是一贫如洗。
有一日荷西跟着姐姐回到故乡去,离开了马德里三天,他叫我也跟去,我因经济环境实在拮据,不肯动一下。怕一动了,又得花钱。
就在荷西旅行回来的那个晚上,他急匆匆的赶来看我,递给我一个小包裹,打开来一看,就是照片中的那个陶土瓶子——可以用它来放发夹和橡皮筋。
好骄傲的把它放在床边的小柜子上,成了我在国外生活中第一个装饰品。
一直很爱它,纪念性太高,舍不得将它给人,就一直跟着我了。
5
血象牙
好啦!千等万等,这副血色象牙手镯总算出现了。它在我的饰物中占着极珍爱的一环,有一阵为了怕小偷来偷它,睡觉时都给戴在手上不肯脱下来。
照片,在一般来说,往往比实物来得美丽。这一回照片说了谎,那份光泽、触感、细腻的纹路、甚而银镶的那个接头,在真实的物件里,胜于照片传达的美太多太多。
我有一个朋友,是加纳利群岛上最大的古董商,他不是西班牙人,倒是个印度人。
这个人,与其称他商人,不如叫他是个艺术品的狂人。在他的店中,陈列着的一些古董并不起眼,或说,他根本不把极品拿出来给人看。这位胖胖的中年朋友,只听见欧洲哪儿要举行拍卖会,他就飞去。回来时,如果问收获,他总是笑笑,说没收到什么。
可贵的是,这个朋友,对于我那么那么贫穷的收藏,也不存轻慢之心。只要得了一个破烂货,拿去他店里分享,他总是戴起眼镜来,用手摸摸,拿到鼻尖的距离去看看,然后告诉我——又得了一样不错的东西。
我之喜欢他,也是这份分享秘密的喜悦。
终有一回,朋友关了店,将我带到他的家里去。家,在古老、古老区域的一幢三层楼房里,那幢房子的本身,就是一件艺术品。一个房间的屋顶全是玻璃的,阳光透过玻璃,照着一座座文艺复兴时代的石像、巨大如同拱门的象牙、满盘的紫水晶、满架中古世纪的泥金书籍,满地的中国大瓷花瓶、水晶吊灯、全套古老的银器、几百串不同宝石的玫瑰念珠、几百幅手织的巨大挂毡、可以用手摇出一百多条曲子的大型音乐箱、大理石的拼花桌、两百多座古老的钟、满墙的意大利浮雕……。
这些东西,被这位终生不结婚的怪人藏在这一幢宽阔的楼房里。忘了说,他还有文艺复兴时代的伟大画家拉法尔的油画。
当我踮起脚尖在这座迷宫里当当心心的走过时,几乎要把双手也合在胸前,才不会碰触到那堆得满坑满谷的精品。也只有那一回,起过坏心眼,想拚命去引诱这个人,嫁给他,等他死了,这些东西可以全是我的。后来想想,这个人精明厉害,做朋友最是和气,万一给他知道我的企图,可能先被毒死。
总而言之,我们维持着一种良好的古董关系,每次进城去,只要这位印度朋友又多了什么宝贝,两个人一定一起欣赏、谈论大半天。
去年夏天,我回到岛上去卖房子,卖好了房子,自然想念着这位朋友,去店里看他时,彼此已有三年没见面了。我们亲切的拥抱了好一会儿,也不等话家常,这位朋友拿出身上的钥匙去开柜台后面一个锁住的保险箱,同时笑着说:“有一样东西,等着你来,已经很久了。”
当他,把这副血色的象牙手镯交在我的手里时,我的心剧烈的跳动起来,而面上不动声色。摸触着它时,一种润滑又深厚的感觉传过手指,麻到心里去。
“银绊扣是新的,象牙是副老的,对不对?”我问。那个店主笑着说:“好眼力。你买下吧。”
我注视着那副对我手腕来说仍是太大了的手镯,将它套上去又滑出来,放在手中把玩,舍不得离去。
“值多少?”其实问得很笨。这种东西,是无价的,说它一文不值,它就一文不值。如果要我转卖,又根本没有可能。“象牙的血色怎么上去的?”我问。
“陪葬的嘛!印度死人不是完全烧掉的,早年也有土葬,那是尸体里的血,长年积下来,被象牙吸进去了。”“骗鬼!”我笑了起来。
“你们中国的玉手环不是也要带上那一抹红,才值钱,总说是陪葬的。”
哪里管它陪不陪葬呢,只要心里喜欢,就好。
那天,我们没有讨价还价,写了一张支票给这位朋友,他看了往抽屉里一丢,双方握了一次重重的手——成交了。最近在台湾给一个女友看这副精品,朋友说,那是象牙的根部,所以变成血色了。
这倒使我想起另一桩事情来,当我拨牙的时候,牙根上,就不是血色的。这又能证明了象牙的什么呢?
6
印度手绣
前年吧,新加坡《南洋、星洲联合报》举办了一次文学征文奖。同时,在颁发“金狮奖”的时候,邀了中国大陆、台湾、香港以及居住在美国的华文作家去开会。我算敬陪末座,代表了台湾,同去的还有痖弦,我们的诗人。
对于开会,我的兴趣极少,可是去这么一趟,能够见到许多闻名已久的大作家,这就不同了。我喜欢看名人。初抵新加坡时,举办单位做事太细心,不但安排食宿,同时还很周到的交给每个与会的人一个信封,里面放了两百块新币,在当时,相当于一百美金,算做零用钱。这个所谓文学集会,在那几天内认真的开得如火如荼。这的确是一场扎扎实实的大会。只怪我玩心太重,加上新加坡朋友也多。开会开得不敢缺席,可是我急切的想抽空跑出去街上玩。
就在一个不干我事的早晨,散文组部份没有会可开,我放弃了睡眠,催着好友李向,要他带我去印度店里去买东西。那一百块美金,因为忙碌,怎么也花不掉。
就在急急匆匆赶时间去土产店的那两小时里,我在一家印度店中发现了这一大块色彩惊人艳丽的手工挂毡。盯住它细看了十分钟,觉得不行——它太丰富了,细细的观看那一针一线,一年也看不够。
我还是盯住它发呆。李向在一旁说:“就买下了吧!”我没答腔。
美丽的东西不一定要拥有它。世上最美的东西还是人和建筑,我们能够一幢一幢房子去买吗?
“这不是房子。”李向说。
这不是房子,而且我不止只有那一百美金。可是我还是相当节制的。
店主人对我说:“你就买去了吧!店里一共只有两幅,这种挂毡手工太大,不会生产很多的。”
我试着杀价,店主说,便宜五块美金。这不算便宜,可是我不会再杀,就买下了。
放在抽屉里好几年,一直不知道给它用在什么地方才叫合适;于是也不急——等它自己要出现时,大自然自有道理。过了三年整,我在台湾有了自己的房子,客厅壁上不挂字画,我想起这幅藏了好久的挂毡,顺手翻出来,用钉子把它钉上,就成了家中气氛最好的一角。
这幅东西来得自自然然,完全随缘而来,看着它,没有一点吃力的感觉。心里很快乐。
7
糯米浆碗
找遍了《台湾早期民艺》这本书里的每一张图片,这种据说用来磨糯米浆的大碗,里面并没有介绍。
这只大碗的里面,划着细细的纹路,碗口滚了一圈深色,怎么看它也看不厌。
台湾的民俗品,在陶器方面,总比现在烧出来的要拙朴得多。就算拿艺术水准来说,比起欧洲来,也不失色。奇怪的倒是现在,为什么出不了那么拙的作品来呢?
这只大碗,也是在嘉义的那家民俗古董店里得来的。当大家都去忙他们的瓮时,我悄悄买下了这一只。朋友们对我太好,都不上来抢,甚而让来让去的,叫人好不羞愧。民俗店的老板娘,最欺负我,因为我不知杀价,而且脸上流露出很想要的样子。
她一直强调,这只碗,可以用在“花道”上,是个插花的好容器。她讲的,总是功能、功能又功能,到底是个实际的家伙。可是我不会拿它去插花的,这么美的内容,没有任何鲜花可以抢去它的风采,也不应该把它如此沦落。只看它,那平常的往桌上一放,整个室内的气氛就改成朴朴素素的了。
那一天,在嘉义的店里,得了一只上几张图片中介绍的“鼓椅”,得了一只这幅照片中的大碗,买了一只小小的坛子,就收心了。
临走时,那个被我们吵得昏头转向的老板娘很可爱的说,要跟我合照一张照片,代价是——送一只小瓮,我欣然答应,就把手搭在她的肩上,望着照相机。那时候,我们站在大门口,门口堆了一地的坛子——我们买的。
就在照相时,一队清洁街道的伯伯叔叔们围上来看,一面看一面说:“这些泡菜坛子要它来做什么?还花钱买呢。我前两天,一口气把这种破烂丢掉十几个。”
听见他们这么说,我笑着笑着,对着相机,笑出了心底的喜乐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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