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主席习近平17日签署主席令
(全文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
17日下午表决通过的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予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决定,
授予42人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
其中,
授予王蒙、秦怡(女)、郭兰英(女)
“人民艺术家”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樊锦诗(女)
“文物保护杰出贡献者”国家荣誉称号
王蒙
秦怡
郭兰英
樊锦诗
向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
致敬!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