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相信大家已不再陌生,一些实践仍在进行中。这种新兴的经济模式本质是整合资源,让人们通过各种付出和受益共同享有社会资源。无论未来发展如何,共享经济也是一种创新的探索。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除了体现经济价值的部分,能否取得更优化的社会效益也是共享经济在尝试实践时不能忽视的。对于艺术品来说,其经济价值已被人们认知,且潜在价值仍待挖掘,在艺术品上,我们也许能够找到关于“共享”经济的新答案。
艺术品具有“共享”基因。艺术是具有自由开放性的,为人类自身服务的,人与人之间在审美上虽有差异,却也有共通之处。艺术品是艺术创作的产品,在传播、流通中会彰显价值,而围绕艺术品形成的各种文化及服务类消费也在凸显艺术品的“共享”可能性。
艺术品具有“共享”动力。艺术品是一种文化产品,凝结人类思维智慧,需要通过人们普遍认知(包括学习),才能更好感受体验进而理解掌握。艺术品需要面向普遍大众,其价值在“共享”中不断衍生或改变,给艺术创作带来灵感。
艺术品通过“共享”形成更大价值。文化的价值被全世界看重,是人类社会中举足轻重的组成部分,无论古今,文化都为社会发展发挥作用。
这些年来我国在文化产业发力,壮大文化事业,将文化成果惠及到每个人。艺术品作为其中的一份子,正在人文、艺术、教育、金融、工商业等领域发挥社会效益,为全社会服务的功能日益显著,显然这是通过不断“共享”才达到的。
实现艺术品“共享”,规范标准的鉴定和评估是前提保障。“共享”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并存,低劣的文化产品在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的带来无形的危害、产生污染。
因此为了艺术品能更好“共享”,在“共享”前就要把好关,守住底线。必须通过规范标准的鉴定评估,形成良好的保障,让“共享”守正创新,不断创造新价值。
当前的共享经济方兴未艾,还有诸多的可能性。在艺术品日益被人们关注的今天,如何在其领域将“共享”真正变成“共赢”,还需要我们付出努力,让艺术品更耀目,服务人民、造福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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