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和谐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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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国家或民族的文化建设,是以其固有的文化传统为基础而进行的文化传承、变革和创新。建设和谐文化,一个重要的命题是深入挖掘我国传统文化中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的内容,汲取其合理的思想内核
    一个国家或民族的文化建设,是以其固有的文化传统为基础而进行的文化传承、变革和创新。建设和谐文化,一个重要的命题是深入挖掘我国传统文化中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的内容,汲取其合理的思想内核,并赋予其新的时代内容,从而使当代中国文化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保持鲜明的民族文化特征和强大的文化力。应该说,和谐文化的一些价值特征如和谐理念、以人为本思想、自强进取精神、社会道德规范、求真务实作风、海纳百川气派等,正是优秀传统文化精神的延续。所以,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精神既是建设和谐文化的重要任务,也是重大动力。

  
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和谐精神

   和谐理念是和谐文化的核心价值之一。追求和谐境界自古是中国文化的天道、地道、人道的核心宗旨和传统精神,采用的方法就是中庸、合一和权变。无论是儒家还是道家,都尊崇和谐价值观和和谐方法以及和谐行为结果。老子和庄子都明确主张“天与人一也”。孟子提出“上下与天地同流”的理想境界。“天人合一”是中国自古就有的和谐精神。中国古人认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应尊重和利用自然规律,对自然界采取友善的态度,追求天地人整体和谐发展。这是中华民族尊重自然的民族精神。它体现了中华民族的自然和社会价值观。建设和谐文化,应积极传承传统文化的和谐精神。

  
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民本精神

   和谐文化强调以人为本。而民本思想恰恰是中国古代文化的核心政治价值。早在西周就产生了朴素的民本意识,提出“民之所欲,天必从之。”人本、民本和爱民、富民、教民等思想是儒学和墨家的核心价值之一。孔子主张:“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此之谓民之父母。”孟子有一句名言:“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在《晏子春秋·内问下》和《管子·霸业》中均提出了“以人为本”的民本思想。中国古代民本思想表现为天命观、天道观和天理观,无论是天命、天道还是人伦,都是说明天与人之间具有不可分割的关系,目的是说明人的重要地位,从而为重民奠定理论基础。民本思想是中国历史悠久的文化精神,应该加以传承。

  
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自强精神

   自主创新已经成为当代中国发展的主旋律,而自强不息、革故鼎新的向上精神也是中国古代哲学精神,是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基本群体价值精神和个体奋进的道德修养准则。《易传》讲:“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孔子重视“刚”,主张“为之不厌”、“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的积极有为的向上态度。孟子云:“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由刚健自强、积极进取的文化精神延伸出传统文化中的变革文化、进取文化、创新文化、超越文化,在中华民族发展史中产生了深远的影响,Ji励着中华民族奋发向上。正是这种坚忍不拔的意志和不断进取的民族精神,凝聚、增强了民族的向心力,形成了中华民族推陈出新的精神品质。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伟大实践中,需要发扬中国古代哲学的自强不息、奋发向上的文化传统。

  
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务实精神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具有求真务实的理论品质。在中国古代哲学中,“虚”与“实”是一对基本范畴。所谓“务虚明理,务实求真”,明理后求真务实格外重要。求真务实的道德信条以及实事求是的实学精神是中国传统文化所尊崇的认识原则和道德行为准则。早在先秦时期,孔子主张“学而时习之”、“每事问”、“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以及“毋意、毋必、毋固、毋我”等等,就是求实精神的反映;庄子“析万物之理”,反对独断论,体现了道家的求实精神。在汉代,王充“重事实,疾虚妄”;黄老之学主张“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等,也传承了求实精神。求真务实作为中国古人的学术价值观,集中代表了中国文化“黜玄想”而务实际的文化精神,对中国文化的发展影响极大。在今天,我们应继承和发展传统文化中的实学思想,以学术求实促进全社会的求真务实。

  
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包容精神

   在思想大活跃、观念大碰撞、文化大交融的时代,建设和谐文化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实现文化自身的和谐,做到弘扬主旋律与提倡多样化的统一。这就要求,对多样化的文化采取求同存异的包容准则。而包容精神正是中国的文化传统,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就是文化包容的典范。古代的文化包容主要体现为豁达乐观、宽容大度。《周易大传·坤·象传》云:“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子夏曰:“四海之内皆兄弟。”都是对这种宽容精神的论述。正是这种包容精神,使中华民族具有协和万邦的气度。在文化交流中,中华文化易于与异域文化接触和融合,既以自己的内在特色去影响其他民族的文化,又吸纳并融合其他民族文化。历史上的佛学东传、西学东渐以及儒、佛、道长期并存不悖,或互补,或融摄而终融一格,是这种兼容精神的写照。这种兼容并包、并行不悖的精神,使中国文化的权变力和再生机能都很强,由此中国传统文化才能创造出“和而不同”的玄妙理念,为人类文明发展提供了经久不衰的思想方法。中国古代文化的包容思想历久常新,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法宝。

  
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道德精神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义利观占有很重要的地位,是中国古代社会正义的评价尺度。朱熹曾说:“义利之说,乃儒家第一义”。孔子说:“君子义以为上。”儒家主张“见利思义”、“见德思义”,要求人们见利时先考虑是否合于义,“义然后取”,“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义利之辨”的实质是传统文化的道德主张,提倡道德利他原则,反对危害群体利益的私利、私欲。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和谐文化,应继承优秀传统道德和传统文化的道德精神。“义利之辨”作为一种文化监督和批判机制,对于现实中存在的不公平竞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以及以权谋私、贪污腐化等不正之风,都具有净化和批评作用。    
    作者:牟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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