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章回小说中,尤其是《三国演义》、《水浒传》、《儒林外史》、《红楼梦》这几部在中国小说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章回小说巨著中,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那就是以悲剧作为其最终结局。无论是《三国演义》中“白帝城先主托孤”、“孔明秋风五丈原”(注:本文所引《三国演义》原文,均出自《三国志通俗演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还是《水浒传》中“宋公明神聚蓼儿洼”(注:本文所引《水浒传》原文,均出自《水浒全传》,人民文学出版社1954年版。),无论是《儒林外史》中“泰伯祠遗贤感旧”(注:本文所引《儒林外史》原文,均出自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年版。),还是《红楼梦》中“中乡魁宝玉却尘缘”(注:本文所引《红楼梦》原文,均出自山东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主要人物都没有摆脱痛苦的命运或死亡的结局,都笼罩在浓重的悲剧气氛中。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值得深思的现象,而对这种现象的探讨,对于章回小说文化内蕴的揭示,无疑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
谈到悲剧,鲁迅先生在《再论雷峰塔的倒掉》中所说的“悲剧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注:《鲁迅全集》第一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92-193页。),这一悲剧论断是人们所熟知的。在这里,鲁迅先生把悲剧的本质归结为人生价值的毁灭。而价值作为一种需要的满足,是构成价值人格的基础。人们是根据一定的价值观念确立自身生存状态,设计价值人格的,不同的价值观念导致不同的价值人格,如果着眼于人的社会价值,必然强调人对社会需要的满足,重视人对社会的责任、义务等,形成群体人格,如果着眼于人的自我价值,必然强调对自我需要的满足,重视人对自身的自尊、独立等,以形成个体人格。在这个意义上,价值人格是人根据相应的价值观念对自身存在状态的态度和要求。既然价值观念构成了价值人格的基础,那么,人生价值毁灭的悲剧,主要表现为价值人格的悲剧。在章回小说中,价值人格的痛苦或毁灭无疑体现了悲剧的基本特征。
每一部小说都是一个相对独立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中,作者是以自己的价值观念去塑造、评价人物,表现、设计不同的价值人生,从而形成不同的价值人格。尽管章回小说反映了丰富多彩的人生,但是,群体人格和个体人格仍然构成了章回小说最为基本的人格模式。《三国演义》、《水浒传》强调的是群体人格,在这两部作品中,价值人格集中体现为伦理人格,以传统道德为轴心的社会价值构成了理想人格的核心内容。《三国演义》主要通过对统治者之间的伦理关系的描写,表现了作者对统治者的人格要求;《水浒传》则主要通过对被统治者之间及其和统治者之间的伦理关系的描写,表达了作者的人格追求。《儒林外史》、《红楼梦》注重的则是个体人格基础上的人文追求。在这两部作品中,价值人格集中体现为个体人格和人文人格的统一,以具有人文精神的自我价值构成了新的人格理想。《儒林外史》主要通过杜少卿等形象的塑造,以及传统文化中人文因素的发扬,表现了作者新的人格理想。而《红楼梦》则通过贾宝玉这一形象的创造和新的人文精神的探索,表现了作者对人文人格的追求。
章回小说不仅根据一定的价值观念设计并表现了相应的价值人格,更重要的是,还通过价值人格与社会现实,以及不同价值人格之间的悲剧性的矛盾冲突,揭示了价值人格的毁灭及其毁灭的原因和过程。一方面,章回小说通过价值人格和社会现实的矛盾冲突及悲剧结局,表现了作者对价值人格的探索和社会的批判;同时,又通过不同的价值人格之间的矛盾冲突及其悲剧结局,表现了作者对新的价值人格的赞美和对传统的价值人格的批判。正是通过悲剧性冲突的描写和悲剧成因的揭示,章回小说充分显示了其社会批判意义和伦理批判意义。
二
在章回小说研究中,章回小说的社会批判意义是一个早已引起人们充分注意并得以普遍深入探讨的课题。近代,王钟麒就通过章回小说的当代观照,高度肯定和评价了章回小说的社会批判意义。他在《中国历代小说史论》中认为,章回小说的批判精神,“一曰愤政治之压制”,因为“吾国政治,出于在上,一夫为刚,万夫为柔,务以酷烈之手段,以震荡摧锄天下之士气”。作为对封建专制政治的批判,古代小说的创作“设为悲歌慷慨之士,穷而为寇为盗,有侠烈之行,忘一身之危而急人之危,以愧在上位而虐下民者,若《七侠五义》、《水浒传》皆其伦也”。章回小说的批判精神,“二曰痛社会之混浊”,因为“吾国数千年来风俗颓败,中于人心,是非混淆,黑白易位。富且贵者,不必贤也,而若无事不可为;贫且贱者,不必不贤也,而若无事可为”。作为对黑暗现实的批判,明清章回小说“描写社会之污秽浊乱贪酷淫xiè@①诸现状,而以刻毒之笔出之”(注:郭绍虞等主编《中国历代文论选》第四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260页。)。黑暗的封建专制和污浊的社会现实构成了章回小说人格悲剧最为本质的社会根源。这一点正如陈忱在《水浒后传论略》中评价《水浒传》时所言:
《水浒》,愤书也。宋鼎既迁,高贤遗老,实切于中,假宋江之纵横,而成此书,盖多寓言也。愤大臣之覆sù@②,而许宋江之忠;愤群工之阴狡,而许宋江之义;愤世风之贪,而许宋江之疏财;愤人情之悍,而许宋江之谦和;愤强邻之启疆,而许宋江之征辽。(注:曾祖荫等《中国历代小说序跋选注》,长江文艺出版社1982年版,第156页。)
章回小说的价值人格寄寓了人们对封建社会黑暗现实的愤慨,而封建社会的黑暗现实和章回小说价值人格的矛盾,又规定着章回小说价值人格的悲剧实质。正是通过价值人格的悲剧,章回小说体现出强烈的社会批判意义。
章回小说的社会批判意义首先在于通过群体人格和社会现实的矛盾冲突以及群体人格的悲剧结局,表现出对封建社会黑暗现实的批判。章回小说的这一悲剧特征在《三国演义》中得到了典范的体现。群体人格的显著特点是强调人的社会价值,以道德规范作为价值人格的基本内容。在《三国演义》中,体现作者人格理想的人物,不论是刘备还是关羽,或者诸葛亮,都体现了这一特点。作为“仁君”的典型,“仁慈宽厚”、“躬行仁义”构成了刘备性格的基本特征,通过这一特征,寄寓了人们对最高统治者的道德要求。而作为“贤臣”的典型,诸葛亮的性格集中体现为超人的智慧和对蜀汉的忠贞,这种性格也体现了作者对臣僚的人格要求。而作为“义友”的典型,“义重如山”是关羽的主要性格,通过这一性格表达了人们在人际关系上的人格理想。仁君、贤臣、义友这些以伦理规范为内容的价值人格,形成了一个理想人格体系,表现了作者和当时的人们对统治者的道德要求和人格理想。而作为矛盾冲突的另一方面,曹操在《三国演义》的总体构思中是作为理想人格体系的对立面出现的。残忍狠毒、阴险狡诈、损人利己构成了曹操性格的主要特征。尽管在他身上也有着“雄”的一面,但着眼于伦理价值,曹操仍然是“恶”的象征。“宁教我负天下人,不教天下人负我”,就是曹操价值观念的集中体现。他那种对上不忠、对下不仁、对友不义的恶德和《三国演义》中仁君、贤臣、义友的理想人格形成鲜明的对立。这种对立,与其说是一种政治的对立,还不如说是一种伦理的对立,是善与恶、群体人格和黑暗现实的对立。就总体构思而论,《三国演义》正是通过善与恶的矛盾冲突以及理想人格最终毁灭的悲剧结局,在表现了对群体人格热烈赞颂与深切同情的同时,又对封建社会的黑暗现实表现出极大的愤慨,从而实现了对“是非混淆,黑白易位”的混浊社会的深刻批判。
章回小说还通过个体人格和社会现实的矛盾冲突及个体人格的悲剧结局,表现了对封建社会的批判。如果说,《三国演义》的悲剧典型地体现为群体人格的毁灭;那么,《儒林外史》中杜少卿的悲剧则表现为个体人格的痛苦。个体人格的显著特点是强调人的自我价值,以人的独立作为价值人格的基本内容。而在杜少卿身上,正好体现了这种人格特点。从杜少卿那“逍遥自在,做些自己的事”的宣言中,我们看到的是对自由生活的向往;从杜少卿牵着老婆的手游清凉山的举动中,我们看到的是对审美人生的追求;从他“大捧的银子与人用”的“大方举动”中,我们看到的是超脱物累的潇洒;从他拒绝应征“博学鸿词”的行动中,我们看到的是对功名富贵的藐视;从他对沈琼枝的同情中,我们看到的是对人格平等的张扬。要求个性解放,主张人格独立,追求自由生活,构成了杜少卿个体人格的核心内容。作为对自己真实生活的写照,在杜少卿这位“海内英豪,千秋快士”身上,无疑表达了吴敬梓的人格理想。而杜少卿的个体人格必然导致和污浊腐败的社会及江河日下的士风的悲剧性的矛盾冲突。就像吴敬梓的价值人生在现实中“乡里传为弟子戒”一样(注:吴敬梓:《减字木兰花·庚戌除夕客中》其三,《文木山房集》卷四。),在《儒林外史》中,那位以正统自居的高翰林就斥责杜少卿为“杜家第一个败类”,并在子侄的书桌上贴上了“不可学天长杜仪”的戒条。杜少卿与高翰林之类的对立,既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人生价值的对立,也是个体人格理想和腐朽社会风气的对立。而杜少卿身上最终流露出浓重的悲剧色彩,正是这种矛盾的必然产物。杜少卿送别虞育德时所说的“老叔已去,小侄从今无所依归矣”,正是杜少卿的个体人格和腐败社会的矛盾中所形成的彷徨人生和孤独心态的真实流露。而《儒林外史》就是通过对杜少卿这种悲剧心态的描写,对这位时代先行者苦闷心态的揭示,表达了对那个扼杀个体人格,戕害美好人生的污浊社会和腐败世风的鞭挞和唾弃。《儒林外史》的社会批判意义也由此得以深刻的昭示。
三
伦理道德自身是一个动态系统,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之中。这种发展变化在以下两个层面上得到突出体现。第一,具体道德规范之间的相互消长。伦理本身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它必须通过具体的道德规范,如忠、孝、节、义,才能起到调剂人际关系的作用。但是,在不同的时空条件下,各种具体道德规范之间也存在着对立统一的关系。对某一道德的肯定,有时会导致对另一道德规范的否定。如“忠孝不能两全”之类的说法,就是这种情形的写照。第二,新旧道德规范之间的转化。道德的本质是调整个体和群体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最终受制于经济基础。由于经济关系的变化,个体和群体之间的关系得到不断的调整,从而引起道德观念的变革。而新的道德观念的出现,必然导致对旧的道德观念的批判。因而伦理道德的发展过程,也是一个不断实现自身批判的过程。体现在章回小说的发展中,尽管伦理判断是章回小说价值判断的主要形式,并直接影响到章回小说价值人格的建构,但由于伦理本身是一个动态系统,处于不断的发展变化之中,所以,章回小说价值判断的发展和价值人格的演化过程,也是实现对传统伦理的批判过程。而章回小说正是通过价值人格自身和不同价值人格之间的矛盾冲突以及理想人格的悲剧结局,实现了对传统伦理的批判。
章回小说的伦理批判意义,首先在于通过群体人格的内在冲突和悲剧结局,揭示了道德规范之间的对立。《水浒传》中宋江的悲剧为证实这一观点提供了典型的范例。道德规范的主要作用在于协调群体关系,由于不同群体之间对立,必然引起具体道德规范的矛盾。而宋江这一形象的悲剧根源也正在这里。一方面,宋江“全忠仗义”的人格理想和黑暗现实之间存在着难以调和的悲剧冲突。这一点,诚如王钟麒在《中国三大小说家论赞》中所言:施耐庵“痛社会之黑暗,而政府之专横也,乃以一己之理想,构成此书。设言壮武慷慨之士,与俗有所迕,愤而为盗。”(注:郭绍虞等主编《中国历代文论选》第四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266页。)“全忠仗义”和黑暗现实的矛盾直接导致了“逼上梁山”的悲剧。但这只是宋江悲剧根源的一个方面。而另一方面则来源于宋江群体人格理想内在的矛盾,即“忠”和“义”之间的冲突。“忠”和“义”作为调整个人和不同群体之间的行为规范具有不同的伦理内容。余象斗在《题水浒传序》中说:“尽心于为国之谓忠,事宜在济民之谓义”(注:马蹄疾编《水浒资料汇编》,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9页。)。在《水浒传》中,“忠”所强调的是个人和统治者之间的行为规范,而“义”所强调的则是个人和被统治者之间的行为规范。而在封建社会中,由于统治群体和被统治群体之间的对立,使“忠”和“义”这两种着重于不同群体的行为规范在客观上难以达到统一。这种情势使宋江处在徘徊于“忠”、“义”之间的两难境地。而宋江的人格悲剧在于他一生都在寻求事实上难以统一的“忠”与“义”之间的统一,以实现“忠义双全”的人格理想。正如他临终之前所言:“我为人一世,只主张忠义二字,不肯半点欺心,今日朝廷赐死无辜,宁可朝廷负我,我忠义不负朝廷。”正是由于追求“忠”与“义”之间的统一,才形成了“朝廷负我”、“赐死无辜”的悲剧结局。“忠”与“义”两条人生之路的交汇,正好构成了宋江悲剧之路的起点。尽管《水浒传》的作者对宋江的“全忠仗义”进行了热情的歌颂,但同时又以客观的描写,展示了宋江理想人格中所存在的“忠”与“义”的矛盾,并通过宋江理想人格的悲剧,揭示了封建社会中“忠”与“义”难以兼容的事实,对“忠义”道德表现出极大的困惑。
章回小说还通过个体人格和道学人生的矛盾冲突及个体人格的悲剧结局,表现了对封建道德的批判。明代中叶以后,随着个性解放思潮的兴起和主体意识的弘扬,重视人的存在,肯定人的尊严,追求自由生活形成了新的人格价值取向。这种个体人格思想在贾宝玉这一形象上得到最为突出的体现。在这个时代的先行者身上,“重情不重礼”,“一味的随心所欲”,构成了贾宝玉价值人格的核心。这种价值人格体现在人际关系上,形成了贾宝玉以反对“男尊女卑”,否定封建等级观念,主张人格平等的人格理想;体现在人生道路上,形成了贾宝玉厌恶贵族生活,蔑视仕途经济,追求自由生活的人格理想;体现在婚姻观念上,形成了贾宝玉以反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以及“门当户对”为主要内容的封建婚姻观念与婚姻制度,强调自主婚姻的人格理想。贾宝玉的个体人格理想不可避免地导致和封建道学人生的冲突。贾宝玉和贾政之间的矛盾就是这种冲突的直接体现。在《红楼梦》中的贾政身上,典型地体现了正统的道学人生。作品的第二回就借冷子兴之口介绍说:“贾政自幼酷喜读书,为人端方正直。”作为官僚,他“居官更加勤慎”,“人品端方,风声清肃”;作为家长,他“训子有方,治家有法”;更重要的是,“贾政最循规矩,在伦常上也讲究”。贾政的人生是按照封建道德规范设计的正统的道学人生,而作为两种不同价值人生冲突的结果,贾宝玉的人格理想不可避免地走向了悲剧结局,宝黛爱情悲剧和宝玉中举出家就是这种结局的具体表现。而《红楼梦》正是通过贾宝玉人格的悲剧和理想的毁灭,揭示了封建伦理道德以及以此为基础的道学人生对个体人格的窒息与扼杀,作品的封建伦理批判意义也在这里得到深刻的体现。
章回小说一方面通过群体人格和封建专制的矛盾及群体人格的悲剧,揭示了封建社会对伦理人格的戕害;另一方面,章回小说又通过个体人格和封建伦理的矛盾及个体人格的悲剧,反映了封建道德对自由人生的扼杀。封建专制、伦理道德和理想人生错综复杂的矛盾构成了章回小说价值人格的悲剧之源。在封建专制制度下,不论是群体人格,还是个体人格,不管是伦理人生,还是自由人生,都失去了生存的空间。章回小说的人格悲剧所昭示和批判的,正是这样的残酷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