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舞蹈学院是一所以高素质舞蹈人才培养、高水平舞蹈理论研究和作品创作为主要任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具有学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是中国唯一一所专门化的舞蹈教育高等学府,也是当今世界规模最大、专业设置全面的舞蹈知名院校,被誉为“舞蹈家摇篮”。
学校现设有中国古典舞系、中国民族民间舞系、芭蕾舞系、国际标准舞系、音乐剧系、创意学院、人文学院、教育学院、研究生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继续教育学院、附中等教学机构,共同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舞蹈教育体系。
学校以“遵道崇德,天地人和;文舞相融,德艺双馨”的校训为引领,以“坚持高层次的文化追求、坚持高质量的人才培养、坚持高水平的普及教育”为工作目标,全面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重要职能,努力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舞蹈大学。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结合我校的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事业编),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额
二
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
4、具有北京市户口,或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条件,或符合非京生源应届生留京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的要求;
6、身心健康。
三
招聘流程
(一)报名
1、应聘者填写《北京舞蹈学院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发送邮件至hr@bda.edu.cn。邮件主题和附件文件名均为:姓名+岗位名称。
2、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6月21日17:00。
(二)资格审查及报送纸质材料
1、北京舞蹈学院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对应聘者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选并通知其报送相关纸质材料。
2、报送纸质材料:
(1)《北京舞蹈学院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贴照片)。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含首页),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海归人员需提供“留学归国人员证明”和“学历认证”)、有关获奖证书,原件与复印件(1份),原件经核对后,当场退回。
(3)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的材料(社会兼职、科研成果、奖励、论著和代表性作品复印件等)。
(4)应届生须提供《2019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及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当场退回。
3、报送方式:应聘人员在指定时间送交到北京舞蹈学院人事处。
4、报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及聘用安排
1、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后,进入专业测试(试讲)环节,专业测试后,以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与专业测试合格(不低于60分)人员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面试的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按实际入围考生人数进行综合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占40%,综合面试成绩占60%。
2、根据专业测试、综合面试的结果和综合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
3、公示期满,北京舞蹈学院人事处将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
相关情况说明
(一)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所提交的纸质材料不予退还。
五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8935952
邮箱:hr@bda.edu.cn
联 系 人:焦老师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寺路1号北京舞蹈学院图书馆楼206室
来源:人事处
排版:崔沐清
总第 528 期
2019第2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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