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消费是生活必须
你是否踩过消费陷阱的雷?
面对消费诈骗
你是选择忍气吞声
还是花钱消灾?
消费离不开维权
让我们多长个心眼儿
跟着西政名师走进消费的世界
手握“屠龙宝刀”
在维权的道路上披荆斩棘
析消费欺诈、虚假宣传
商品和服务安全责任、无理由退货
惩罚性赔偿、不公平格式条款
电子商务消费维权、消费维权证据收集
……
若是想逐级增长技能
西政名师团队为消费者量身打造的
西政线上课堂《手把手教你消费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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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政名师团队:王怀勇 黄茂钦 陈治 杨青贵 金励 马勇 郑若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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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防身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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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维权常识,使用维权技能
王怀勇教授
有请消费维权达人王怀勇教授
王怀勇,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研究生院副院长,重庆市高等学校巴渝学者特聘教授,重庆市社会科学普及专家,兼任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等。
王怀勇教授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了消费者很多权利,同时也规定了经营者的相应义务。先打好权利与义务的“基本功”,做到行使权利、了解义务“两手抓”,才能有效维权。
维权有五大途径:和解、调解、申诉、仲裁、诉讼,一步步来,有效且有用。
以下三种情况,是消费者常常遇到的……
行使后悔权
不怕网购套路深
“女王节”“618购物节”“双十一”......
网购成为人们日常消费购物的主要方式
骗子们也盯准网络消费这块“大肥肉”
精心设计了各种陷阱和骗局
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领消费券、假冒伪劣、虚标原价、刷单炒信、误导宣传、预付款……面对欺诈惯用伎俩,行使后悔权狠狠予以回击!
一般情况下,作为消费者都拥有反悔权这颗“妙药”,可以要求经营者承担无理由退货义务。
现在很多客服也承诺“七天无理由退货”,如果不小心买到了假货、伪劣产品,可以灵活使用后悔权,将假货一股脑打包送还黑心商家!
抱住重罚“大腿”
确保自身食品安全
打开刚从超市买回来的鲜奶,竟然早已过期凝成“酸奶”;嘴里嚼着的香肠,里面竟然全是瘦肉精;路边小摊打着营养名号的“彩蔬馒头”,竟然只是染过色的馒头......
当不合格的问题食品让人觉得“累觉不爱”的时候,get一双能识别食品安全的“火眼金睛”,多么重要!
五招,练就“火眼金睛”
看QS标志,即质量安全标志,这是表明食品符合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也是我们能够学到的最基本的一招。
注意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一定要睁大眼睛看清食品有没有出现过期情况。
观察包装物有没有破损,印刷是否正规,看“颜值”也能够有效识别食品安全。
观察食品配料成分表,注意添加剂的问题,有效“避雷”那些不利于人体健康的有害添加剂。
看食品外观是否变质腐败、霉变或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五官齐出动,一起将问题食品拒之门外。
当然啦,在食品安全方面,法律也是“重拳出击”。
消费者权益
在购买食品的时候,仔细观察食品标签,阅读食品说明书十分重要哦,上面的标注对维权很有帮助~
法律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商家义务
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赔偿标准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按一千元计算。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存在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要求惩罚性赔偿
吓退不法商家
现在的年轻人们出去玩都喜欢“逛吃逛吃”,吃的问题解决了,那么“逛”的问题又如何应对呢?
想要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却发现旅游中也是处处险情,很多人轻信廉价的跟团旅游、盲目跟风购物而被“坑”。
遭遇这种情况,首先要看是否有涉及经营者欺诈的情况,如果有,则可以要求惩罚性赔偿。
作为消费者,要想拨开其中重重迷雾,成功维权,还得根据具体个案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准确地判断。
俗话说“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手把手教你消费维权》在手,看遍山水都不怕。
消费“屠龙宝刀”在手
尽情享受购物的乐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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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何美玲、林慧丽
文字编辑:陈新月
排版编辑:盛凡珂
素材审核:王怀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