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进一步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3号)精神,经研究,重庆文理学院拟面向社会招聘科研助理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详见《重庆文理学院2020年科研助理第二次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岗位职责
负责所在学院、科研团队、实验室科研辅助及其他相关业务。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3.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聘用方式和相关待遇
1.科研助理岗位按照劳务派遣用工方式,采取聘期制予以聘用,聘期满后表现优秀,用人单位有聘用需求的,可继续聘用。
2.薪酬待遇详见《重庆文理学院2020年科研助理第二次招聘计划表》(附件1)。
六、报名方式及招聘流程
1.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填写《重庆文理学院公开招聘科研助理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各招聘学院、科研团队、实验室联系人邮箱。发送邮件时,请将《报名表》及其他证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扫描件,一并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6日至8月12日。
3.招聘流程。资格审查和面试考核工作由各学院、科研团队、实验室自行组织。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科研能力和工作能力。具体要求详询各招聘学院、科研团队、实验室联系人。
请各单位于2020年8月15日前完成面试工作。
4.政审
政审由学校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5.体检
拟聘用人员须参加入职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重庆文理学院校园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正式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
附件1:重庆文理学院2020年科研助理第二次招聘计划表.xls
附件2.重庆文理学院公开招聘科研助理报名表.docx
重庆文理学院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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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码:1e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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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文理学院
封面:朱家卫
排版:吕泽贤
责编:余诗棋
审核:姜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