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 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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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 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大赛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重要指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民法典普法宣传决策部署,积极响应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部署,四川省委依法治省办、重庆市普法办、四川省司法厅、重庆市司法局决定联合举办2020年“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大赛,通过**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方式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引导广大**积极参与民法典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普法工作办公室四川省司法厅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0年“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大赛的通知》(川司法发〔2020〕91 号)要求,请各单位组织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

中共四川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普法工作办公室

四川省司法厅

重庆市司法局

承办单位:四川法治报社

协办单位: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法制宣传协会

三、活动时间

2020年7月-12月

四、参赛作品要求

(一)内容要求

1.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正能量,展示各行各业人员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严格依法履职情况。

2.聚焦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地位作用、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讲述民法典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相关内容,重点展示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民事法律故事。

3.紧扣防控疫情法治同行,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宣传疫情防控相关法律知识,展现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时代精神,传播依法防控疫情正能量。

4.结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围绕妇女权益保护、消费维权、国家安全宣传、青少年法治教育、禁毒法治宣传、法治助力扶贫、消防安全宣传、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等主题,展现各部门严格履行普法责任的生动实践。

5.结合社区矫正法颁布施行,讲述关于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中的学法感悟和故事,讲述成功的典型社区矫正案例,讲述甘于奉献、成绩突出的优秀社区矫正工作者故事,讲述积极向上、奔向新生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治历程故事。

(二)形式要求

1.作品形式:公益广告、抖音、vlog ;讲述片;动画、快闪视频、金曲MV;纪录片、宣传片;微电影。

2.作品时长:公益广告、抖音、vlog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1分钟;讲述片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动画、快闪视频、金曲MV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纪录片、宣传片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10分钟;微电影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15分钟。请严格按照时长要求报送作品,作品超时自动取消参赛资格。

3.作品格式:MP4视频文件,画面比例16:9,分辨率最低要求为1280*720。

(三)其他要求

1.参赛作品需为2019年之后拍摄,每个作品需附150字以内的简介。

2.作品要坚持正确导向,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的统一,注重法治元素,体现法治精神,把镜头对准普通群众,用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故事反映大时代,切忌空谈。

3.作品中引用法律、解释法律要准确规范,注意运用法律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语言或不规范图像。作品要结构完整,逻辑清晰。

4.参赛作品需为参赛者本人或本单位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画面、片段、歌曲或音乐,必须于片尾字幕以文字标注其来源。主办方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

5.作者在报送作品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自身或授权给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卫星电视、移动电视、网络电视、互联网、手机端以及平面媒体等。作者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

五、活动程序

(一)启动(7月下旬)。川渝两地主办单位联合印发文件,并通过全国媒体和网络平台向社会发布,明确参赛方式、参赛主体、作品要求、评选标准、评选要求、评选程序、颁奖时间、成果使用、报送方式、联系方式等活动细则。

(二)申报(7月底至9月20日)。川渝各地各部门按要求收集报送参赛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20日。报送截止后,主办方将立即统计每个市州(区县)的参赛作品数量,有效作品数排名前三位的市州(区县)将各获得一个“直通”终评名额。

(三)初评(9月21日至10月11日)。通过细化分类,进行初评筛选,主办方选出有效作品交由三名专业评委进行打分,按照分数高低选出100部作品进行网上投票。三名专业评委各有一个“爆灯”名额,“爆灯”作品同样直通终评。

(四)网络投票(暂定10月12日至10月16日)。主办方将所有参赛作品在网络平台上向社会公开发布,并为本次活动搭建投票平台,社会公众可按投票要求为喜欢的法治微视频、微电影进行点赞、投票,投票将在PC端、手机端同步进行。

(五)终审评定(11月初)。对公众投票情况进行统计总结,并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终评,按公众投票占40%,专家评审组占60%的权重,综合评选出最终获奖作品。

(六)宣传展播(11月起)。评审结束后,将积极通过国家级媒体、川渝两地电视台、重要路段LED屏幕、公交地铁电视、高铁高速路广告牌等平台,择优对获奖作品进行集中展播。同时,在川渝两地利用法治电影周、法治电影进社区等线下活动进行宣传展播,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形成高潮。

(七)发布获奖名单(12月4日)。将在“12.4”国家宪法日前后公布获奖名单并举办颁奖仪式。

六、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将评选出60部获奖作品,其中一等奖10部、二等奖20部、三等奖30部。设最佳金曲奖、最佳微视频奖、最佳传播奖、最佳导演奖、最佳编剧奖、最佳创意奖、最佳视觉效果奖等单项奖。另设“社区矫正好故事奖”,一等奖2部,二等奖3部,三等奖5部。根据川渝两地各级各部门组织参加活动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

七、我校组织参与该项比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此次活动对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大宣传,广泛动员。坚持正确导向,组织创作高质量、准确宣传解读民法典、适合新媒体传播的作品参加活动。要注重宣传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在普法活动中结合实际积极运用参赛作品,充分发挥好作品的普法作用,使征集展播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过程,不断提高普法实效。

2.我校师生参赛报送方式由我校参赛师生需将参赛作品的文字材料(包含附件1《参赛作品报名表》和一份参赛作品光碟,参赛作品须标明片名、类别、时长、制片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报送至党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恪勤楼613办公室),同时将参赛作品电子版材料(附件1《参赛作品报名表》)发送到邮箱:15912100@qq.com。

参赛材料报送截至时间:

2020年9月11日17:00

联系人:许菲菲

联系电话:15730497181

党委宣传部

2020年8月17日

点击“阅读原文”即可领取附件

提取码:68c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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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学校党宣传部

排版:赵仲文

责编:钟 宇

审核:姜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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