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课程性质
课程地位、作用
《平面构成》是艺术类各设计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它与《色彩构成》、《图案设计》等构成服装设计专业的设计基础。《平面构成》的学习对于服装设计专业考生的创作实践具有指导意义。
第二部分 课程设置目标与基本要求
一、课程目标
本课程的设置可使自学应考者获得平面构成设计必要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进一步提高平面构成设计能力,从而提高审美能力和美学素养。
二、基本要求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自学应考者应做到:
(一)能顺利而准确地完成本课程的各项课程设计;
(二)掌握现代构成设计的规律,具有交叉和综合应用的设计表现能力;
(三)具有分析、评价优秀设计作品的初步能力。
第三部分 考核内容与考核目标
第一章 绪论
1了解:平面构成的基本要素——点、线、面的含义;
2理解:点、线、面的性质和作用;
3了解:点、线、面的视错觉现象及形成的规律;
4了解:点、线、面的构成及其形式法则;
5了解:基本形、骨格的定义及其相互关系。
第二章 规律性骨格中的平面构成
1了解:规律性骨格下基本形的表现方式——重复、渐变、发射等构成方式,能够辨别作用性骨格和非作用性骨格;
2了解重复的定义;把握重复的构成规律;
3了解渐变的定义;把握渐变的构成规律;
4了解发射的定义;把握发射的构成规律;
5应用:
(1)重复基本形的构成设计;
(2)渐变构成设计;
(3)发射构成设计。
第三章 半规律性骨格中的平面构成
1了解:半规律性骨格中基本形的表现方式。
2理解:近似、密集及变异的构成形式及其规律。
3应用: (1)基本形近似的构成设计;
(2)密集的构成设计;
(3)基本形变异的构成设计。
第四章 非规律性骨格中的平面构成
1了解:非规律性骨格下的基本形表现方式;
2了解:对比在设计中的作用;理解对比的几种基本形式;
3认识肌理的定义;理解视觉肌理的构成形式;
4认识空间的定义;理解空间的构成形式。
5应用: (1)对比的构成设计;
(2)视觉肌理的构成设计;
(3)空间的构成设计。
第四部分 有关说明与实施要求
1考核目标的能力层次表述
“了解”指能对该部分知识点作出正确的解释;
“理解”指在了解的基础上,能进一步认识有关的形式和规律;
“应用”指在理解的基础上,能综合运用相关知识、技能顺利完成各部分的课程设计。
(1)考核内容具体化
平面构成是由各个内容独立的单元联缀而成。考核内容为以构成课程设计实践的形式出现的考核点,具体落实到每一章之间,具体课程设计内容见附表。
(2)成绩评定力求标准化
本大纲在考核内容具体化的基础上,进一步力求考核标准化;本课程考核的评分按照下述四个层次规范考核目标的能力层次:内容正确、创意鲜明,节奏流畅、结构完整,形象清晰、趣味性强和着墨均匀、画面整洁。
(3)考核内容能力层次数量化:
a理解和构思能力层次的考核占30分;
b构图能力和结构层次能力考核占20分;
c形象设计和形象语言能力层次的考核占30分;
d基本技能和卷面能力层次的考核占20分。
2指定教材
《平面构成教程》,张立编著,中国纺织出版社,1999年版
3自学方法指导
(1)认真阅读和钻研教材
自学应考者应根据本大纲规定的内容与考核目标,认真学习教材。在泛读教材的基础上要结合考核点的内容和提示,学好教材的重点理论部分。
(2)做好课程设计
课程设计是本课程考核的主要形式。自学应考者应在重视教材理论学习的基础上,认真做好课程设计的训练和实践。
(3)努力提高基本技能
好的课程设计离不开熟练的技艺表现力。只有将提高基本技能水平和课程设计实践相结合,才可能将知识转化为能力。
(4)有效的提高综合设计能力
综合设计是要求自学应考者能够运用已学过的知识,用形象对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知识点进行综合表现的设计行为,是对自学应考者进行综合能力层次的考核。应考者应加强综合设计练习,不断提高综合设计能力。
4有关考核的若干规定
(1)平面构成课程的考核采用作品考核方式。考试时间4个小时。
(2)命题考试的命题应注意:(a)以单项知识点的设计应从严从难;(b)以两个知识点交叉组配的设计内容难易应有主次之分;(c)以两个以上知识点组配的设计,其知识点一般不得超过三个,应选择三个较易于理解和掌握的知识点组成。
5题型举例
●单项知识点构成设计
形的群化构成设计(12种可能性)
每个单元4×4cm
●双项综合设计
由一形向另一形的渐变构成设计
25×25cm
附表:
课程设计的内容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