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各级各类学校 2020年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内容摘要:
速读文章内容
关于切实做好各级各类学校 2020年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关于切实做好各级各类学校

2020年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高等院校、市直(属)学校:

为全面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暑期及秋季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暑期及秋季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市各级工作要求,始终把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构建党委政府领导、部门齐抓共管、分工协作配合、学校全力组织实施的学校疫情防控网络,完善学校疫情防控、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统筹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和开学工作。

02

工作内容

(一)加强返校健康管理。自2020年8月17日起,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员工原则上不离开泉州。确需离开泉州的,必须向学校请假。返泉后要按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自觉做好医学观察等措施。各学校要从开学前14天开始,每日监测掌握师生员工及其共同居住人员的健康状况和出行轨迹,继续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格落实“一人一档”“人盯人”健康管理,及时掌握师生员工健康动态,杜绝任何一个人带病、带隐患返校到岗。要全面梳理校园出入通道,校外人员非业务必须一律不准进校,师生员工进校门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凭“八闽健康绿码”通行。境外师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返校,返校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返校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返校时按照有关要求向学校出示核酸检测证明材料。

(二)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各学校要在总结春季学期疫情防控经验基础上,制定2020年秋季开学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工作制度,包括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环境卫生检查制度和免疫预防接种查验制度等。要重新参照春季复学复课准备工作评估导则,逐条逐项对开学准备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自查自纠,对于学校自查发现的、上级督导检查指出的问题,需在开学前3天全部**到位,做到全部问题清零归零,确保各项工作符合要求。

(三)分类落实核酸检测。对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亲戚接触史、体温有异常或有疑似症状等重点人员,要“一人一档”建立动态跟踪表册,严格执行我市相关管控措施,落实“应检尽检”要求。根据实际需要对复课学生进行“适时抽检”,引导和鼓励学生、幼儿进行核酸检测,做到“愿检尽检”;暑假期间有到省外探亲、旅游等活动的师生员工以及新上岗、在春季学期未进行核酸检测的教职员工(包括学校食堂、安保、物业等后勤聘用人员以及校内工程人员),须在返校(上岗)前7天内进行核酸检测;对有集体配餐的学校,还应要求配餐单位落实相关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提交到学校,务必做到“应检尽检”,确保检测合格、无风险后方可进校。

(四)深入开展爱卫运动。各地、各学校要总结运用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斗争经验,深入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切实做好校园环境整治、病媒生物防制、生活垃圾分类、厕所革命、落实控烟措施等工作,切实改善校园环境。各学校在学生集中返校前3天要开展一次全方位、全覆盖、无死角的校园消杀,做好各类教学和生活、工作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要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全面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落实好校园食品安全自查**、规范加工制作、全面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校园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健康宣教等工作,做好食堂人员晨检、场所清洁、食品煮熟煮透、工具清洗消毒等方面的管控,确保校园食品安全;要扎实做好秋冬季传染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入学入托晨午(晚)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和登记等防控措施,常态化储备足量的口罩、额温枪(体温计)、酒精、消毒液、洗手液等必要的防疫物资和个人防护用品,对防疫物资进行安全管理、规范使用。

(五)落实落细心理宣教。要强化宣传舆论引导,及时发布返校复学、防控等各项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心理疑虑,引导广大师生员工提高疫情防控意识,落实有关防控要求,做好心理调适;要开展全覆盖家访,组织班主任、科任老师面向全体学生开展谈心谈话、暖心交流活动;要强化心理疏导和干预工作,建立健全新初一、高一学生初始心理健康“一生一档”,健全10类重点关注学生特别是青春期学生心理档案,采取“多对一”、“人盯人”等形式,加强家庭心理健康教育指导;要做好心理问题严重新生的心理辅导和危机干预,及时组织心理老师开展个别辅导,及时约谈家长告知可能产生的危机风险,督促家长转介学生至专业机构进行诊疗;要精心上好“开学第一课”和“心理健康第一课”,举办丰富的心理辅导、体育、艺术、学生社团等活动,让学生通过积极的心理体验活动释放压力。

(六)指导科学佩戴口罩。各高校、中小学(含中职学校)的师生应当随身备用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在校内不聚集且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前提下,可不戴口罩,处于聚集区域或不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时要佩戴口罩。除幼儿园之外,其他学校的教师授课时不需戴口罩,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幼儿园开园期间,教职员工佩戴口罩,幼儿不佩戴口罩,教职员工或学生在校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或其他传染病等症状,应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

(七)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各地、各学校要进一步健全校地联防联控机制,强化学校与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协调联系,进一步加强和完善24小时医校联动,明确责任分工,实现常态化联防联控。开学前,各学校至少组织一次全员培训,开展一次全流程、全要素演练或桌面推演,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确保相关人员熟悉发热转运流程,并细化救治、转院、流调等工作程序,做到学校与属地相关机构、120和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协调联动高效顺畅。各高校要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做好高校疫情校地联防联控十条措施的通知》,严格落实开学工作要求和属地疫情防控部署,坚决服从“属地原则”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秋季开学返校工作方案需经属地防控指挥部同意,报市防控指挥部,并向主管部门备案后才可实施,严禁绕开属地管理擅自开学。

(八)大力推进健康行动。各地、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短信、QQ群、微信群等媒介多渠道、多形式做好疫情知识普及和舆论引导,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师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要在精准防控的基础上,科学有序恢复校内活动,大力推广阳光体育运动,鼓励师生积极参与体育锻炼,确保学生在校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要加强和督促学生每天上午和下午各1次认真规范做眼保健操,持续改善学生视力。在组织高一新生军训、学校“迎新”工作、学校艺体活动等相关教学集体活动时,要综合考虑学校防控压力、活动场所、组织水平等情况,制定防控方案,限制参与人数,合理规划人员活动路线,减少人群聚集,并参照观众区与运动队的隔离措施,避免人员交叉接触。

03

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学校原则上按照预定开学时间有序做好开学工作。要充分认识常态化防控下秋季新生入学、学生全面返校、学校满负荷运行等压力挑战,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学校疫情防控和开学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和最重要工作来抓。各地教育部门、开学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力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和开学工作。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校园管理、人员管控、物资储备、教育教学生活安排,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教育教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联防联控。各地教育部门要积极协调卫健、公安、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学校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强化联合督导检查,加强对学校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督促指导,通过实地督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落实落地落细。要将学生返校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开展专项督导,确保所有学生安全有序返校。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学校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要加强与家长沟通联系,提醒落实好对子女的健康管理责任,如实申报子女及共同生活人员的健康状况,确保开学工作平稳顺利。

(三)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应急处置。各地、各学校要建立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细化应急处置预案,因地因校制宜,细化本地本校应急处置预案,确保预案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应急条件保障,配齐应急防控物资,设置隔离观察场所,明确联防联控医疗机构,加强应急处置力量;要组织应急培训演练,会同卫健部门组织学校进行专业培训,指导学校开展应急演练;要妥善做好应急处置,在卫健部门指导下,针对师生员工开学报到时体温异常、学校健康监测发现发热等可疑症状以及医院诊断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等各类情况,分别按照相应处置流程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拟制本地、本校秋季开学返校工作方案(附新生报到期间校园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学工作方案于8月25日下午下班前报市教育系统防控办备案;各高校开学工作方案需报属地防控指挥部同意后,于开学前3个工作日将开学工作方案及属地防控指挥部意见,报市教育局高教科备案;各市直中(职)小学、市直幼儿园在报送属地教育部门的同时,于8月25日下午下班前分别抄报市教育局中教科、职成教科、初幼教科备案。

泉州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16日

推 荐 阅 读 ▼

●我校顺利通过质量管理体系附加审核

●我校被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列为国内首批参与“浪花计划”的船员培训单位

●泉海@高考考生:速抓住这次奖学金申请的机会

●福建海事局宋剑华副局长一行莅校检查指导

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来源丨泉州市教育局

文字丨泉州政务

编辑丨阮玲玉

审校丨刘蓉蓉

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点个“在看”,让更多人看到

首页

相关内容

最新发布

专题合集

艺考培训-福建专科院校-泉州海洋职业学院-微高校-院校号-泉州海洋职业学院-关于切实做好各级各类学校 2020年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