栉风沐雨六十载
正值青春吐芳华
2019年,天水师院
将迎来建校60周年华诞
值此之际
学校校史馆的筹建工作已启动
为使校史馆展示的资料详实丰富,现面向
全校师生员工、
离退休老同志及其家属、
广大校友、
征集建校以来
反映学校发展建设历程的
历史资料和展品实物
01
征集内容
1.各部门在学校发展的每个阶段具有标志性办学成就的实物、历史文献材料和有影响的人物、事件的文献图片等材料;对学校产生过重要影响的事迹材料(包括照片、实物、书籍、报刊、录音、视频等)。
2.各级领导人、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外宾来校视察、参观、访问或讲演的资料、文稿、题词、赠言、纪念品、图片、视频等。
3.学校团体获得的省部级以上各类奖杯、奖状、奖章、锦旗等。
4.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知名教授的照片、聘书、信函、获奖的重要文档、论著、手稿、证书、照片以及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纪念意义的实物(如教具、教案、仪器设备、工具、模型等),重要会议的讲稿、出版的著作、编写的教材等。
5.学校师生员工撰写的反映在校学习、工作和生活情景的文章、回忆录、自传、逸事等;学校各时期形成的校训、校风、校标和早期校园风貌照片、匾额、碑石(文)以及具有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的出版物、印刷品、凭证(如录取通知书、毕业文凭、学生证、借书证)、纪念册、徽标、印章等。
6.各类媒体报道学校重要事件、活动、人物的特色资料。
7.学校师生员工参加国内外各类重要活动(社会活动、学术活动、各种赛事等)的资料、照片、实物(如作品、奖品、纪念品、证书)等。
8.与国内外机构、高等学校交流合作及国内外机构、人士捐资助学的资料、实物、照片等。
9.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毕业纪念册、同学名录、师生间赠言题录等。
10.学校各个时期建筑设施、仪器设备、重要出版物(含早期出版的刊物)实物或照片。
11.校友中对国家或学校有突出贡献的各类人物自传、事迹介绍、媒体报道、音像图片和实物(包括校友赠予母校具有保存和展出价值的资料、实物)等。校友个人创作的作品,如绘画、书法、篆刻、雕塑、模型、工艺等作品。
12.其他具有史料价值和陈列价值的资料与实物。
02
征集方式
1.接受捐赠。凡自愿捐赠校史资料及物品者,学校将颁发捐赠证书以致谢意,捐赠物品根据布展需要陈列在校史馆中并注明捐赠者。
2.代管与复制。对珍贵的史料、实物,校史馆可代为保管(双方签订保管协议),或复制后返还原件。
3.拜访征集。对因公务繁忙或年事已高的老同事、老校友提供的陈列材料,由校史征集工作组人员登门拜访,接收捐赠,或记录整理。
4.文字或口头提供。对本人或他人在校期间工作、学习、生活状况撰写文章的,可以以纸质或电子方式送寄。
5.经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方式。
03
权益维护
1.凡接受捐赠、购买、复制、交换的档案资料归学校所有,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
2.凡捐赠者享有著作权的档案资料,学校将依法予以保护。捐赠者有特殊要求的,学校将本着对国家、社会、个人有利的原则予以尊重。
3.凡寄存学校的档案资料,产权归寄存者所有,学校将按寄存时达成的协议,在规定的范围内提供利用。
4.不愿捐赠的可经学校复制后用于公开展出,将原件退还本人珍藏。
04
征集要求
1.征集时间:即日—2019年8月1日。
2.征集年限:1959—2018年。
3.校内征集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由各学院院长、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工作,离退休工作处负责向离退休老同志及家属征集有关史料。各学院、各部门安排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所属部门的史料征集和保管移交工作。
4.所征集的各类史料应尊重历史事实、线索清楚、考证翔实、准确无误,能反映各个时期的办学历史和成就,体现学校的优良传统和精神,展示学校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影响力,激发广大师生的自豪感、荣誉感和工作、学习的热情。
5.提供史料时请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人物的姓名及职务等。提供实物的请附简要的文字介绍。对于任何征集的物品、文物、照片、资料等,无论大小,将一律登记造册,妥善保管。
6.档案史料持有者也可以电话、书信或面谈的方式联系。凡经确认具有收藏价值的档案史料,可采取邮寄、网上传输或者到学院办公室档案科直接移交。
记得挥挥手
记得这个校园和我们的情谊
地久天长
联/系/方/式
校
庆
联 系 人:杨 梅13893896230
雷树基13993837032
张 宇13893882289
联系电话:0938-8362576
电子邮箱:526951198@qq.com
史料征集群微信二维码:
长按识别二维码
地址: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南路天水师范学院办公室
邮编:741000
策划:党委宣传部
来源:学校办公室
编辑:辛瑾
责编:张宇
编审:傅建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