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师范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疫情防控通告(第3号)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升级防控、严防死守的关键时期,为坚决打赢校园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中央、省委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全省教育系统疫情联防联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校师生员工要遵守中央、省委和省教育厅、学校党委疫情防控各项规定,树立“防控疫情、人人有责”的意识,人人参与,群防群治。
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由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任何单位、学生社团组织和师生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发起或外出参与任何无组织的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等工作。
三、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坚决树起筑牢阻击疫情的“防火墙”,坚决阻断疫情进入校园的任何可能途径。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四、各学院、部门(单位)要扎实做好师生“两清一精准”深度排摸核实工作,落实网格化管理,切实做到每一位师生(含外籍师生)时时、处处有人管、有人暖。继续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相关工作组牵头抓总,精细推进工作,并对各类数据进行分析研判,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五、各学院、部门(单位)要进一步靠实责任,统筹安排好疫情防控工作和重点工作,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各学院、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辅导员是本科学生疫情防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疫情防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六、党委宣传部负责做好疫情防控的宣传报道,要积极发挥新媒体优势,策划开展正面宣传引导。实验室建设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保障部、财务处负责疫情防控所需物资的采购、分配等工作。医疗服务中心继续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对发现需要报告的情况,务必第一时间报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为最大程度减少因疫情延迟开学对学生学业带来的影响,各学院要安排班主任、辅导员以及学业指导课的任课教师通过网络平台引导帮助学生科学规划寒假期间的学习生活。教务处、研究生处、后勤保障部根据教学计划和学校防疫应对能力,提出安全可行的错峰开学方案,2月12号之前提交学校会议讨论。
八、即日起校园和家属区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车辆出入通行,人员实行出入通行证制度,一人一证,严格管理,从严落实,外来人员严禁进入。同时严格加强出租(出借)房屋管理,从严管控承租人员,出租(出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的,依法追究房屋户主个人责任。共产党员抗疫先锋队要配合保卫处、后勤保障部切实加强出入校园体温检测和可追溯的信息登记制度。
九、坚决落实外地返校教职工提前向所在部门(单位)报备制度(校外住宿人员同时须向所在社区报告),未经报备同意不得擅自返校;返校进入校园或家属区前自觉接受检测并如实报告自己的旅行史、居住地址、接触人员等重要信息,并自觉在家进行为期14天的居家隔离观察。
十、教职工及家庭成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向学校医疗服务中心报告,联系莲亭社区指定的专门工作人员,用专用车辆立即送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避免发生再传播和交叉感染,并确保第一时间得到诊断诊疗,严禁瞒报、漏报、迟报。严禁师生组织、参与各种聚会、聚餐等聚集活动,违者以违纪论处。
十一、后勤保障部要制定饮食服务、公寓管理工作预案,切实做好师生开学返校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师生返校后有一个健康安全、有序向上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
十二、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各学院、各部门(单位)务必以战斗的姿态落实好学校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学校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师生要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于涉及的相关单位责任人要给予严肃追责问责。对所有来校返校人员与疫区人员有过接触,但没有主动向所在单位如实报告情况,或所在单位没有排查,或不配合监管上报,一旦发生疫情或造成疫情传播,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本人和相关人员责任。
天水师范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6日
策划:党委宣传部
来源:天水师范学院办公室
编辑:王宁
责编:张宇
编审:傅建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