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师范学院疫情防控通告(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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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师范学院疫情防控通告(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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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师范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疫情防控通告(第4号)

根据中央、省委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全省教育系统疫情联防联控工作视频会议要求,为阻断一切可能的传播渠道,防止疫情扩散,守护师生安康,维护校园稳定,现结合学校实际,就外地返校教职员工及租住校内住房人员进入校园和家属区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从即日起至疫情解除前,返校教职工和需进入校园和家属区的人员,须向所在部门或相关联系人员提出返校申请,并填写“返校申请表”(应详细说明:姓名、联系电话、性别、所在部门、家庭住址、何处返校、返校时间、返校原因、乘坐交通工具、同行人员、是否留住或经停湖北等重点疫区、体温检测是否正常、有无其它症状等信息)。各类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无误,严禁漏报、瞒报、虚报,违者依纪依法从严论处。

2.各学院、各部门(单位)根据掌握的“两清一精准”情况,提出是否同意返回的明确意见,报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审核。特殊情况须报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审批。

3.湖北等重点疫区或须经重点疫区返校的教职员工、有疑似症状并在当地观察隔离人员、与疫区人员或本地疑似和感染人员有密切接触者、本人近期身体状况不适者等,一律暂不返校。

4.租住校内(包括南校区家属区、园丁苑家属区、南城根家属区)住房的住户由教职工户主负责通知并填写“返校申请表”,并提前一天报送教职工所在单位汇总;离退休教职工由离退休工作处负责通知并填写“返校申请表”;居住学校住房的非学校人员由后勤保障部负责通知并填写“返校申请表”。以上人员未经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同意不得擅自返校。

5.要切实强化阵地意识,严格管控校园及家属区。未经学校批准教职工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园及家属区,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从严处理。确因工作需要返校的人员,由后勤保障部按照疫区和非疫区做好返校人员隔离预案(如住宿、饮食等),并按相关规范做好隔离观察工作。

6.所有返校人员返校、进入家属区前,须统一到校本部老北门外等候,由学校医疗服务中心负责按相关规范测量体温、消毒,并出具健康证明后再到学校指定地点实施隔离或居家隔离,观察14天后解除隔离。返校人员隔离期间严禁外出,违者以违纪论处。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7.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返校管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联络员具体负责返校教职工联络相关工作,随时掌握教职工返校动向。后勤保障部随时掌握校外住户和租住户返校动向。教职工所在单位没有排查,或不配合监管上报,一旦发生疫情或造成疫情传播,将严肃追究本人和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天水师范学院在外人员返校申请表

天水师范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7日


策划:党委宣传部

来源:天水师范学院办公室

编辑:王宁

责编:张宇

编审:傅建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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