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师范学院“创新人才培养班”
从2014年开始,我校深化对创新人才培养途径和方法的探索,在10个师范类普通本科专业中开设“创新人才培养班”,具体根据《天水师范学院“创新人才培养班”管理办法》在新生进校后进行选拔。
2016年“创新人才培养班”计划选拔人数
专业名称 | 所属学院 | 计划选拔人数 |
汉语言文学 | 文学与文化传播学院 | 35名 |
历史学 | 历史文化学院 | 35名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35名 |
物理学 |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 35名 |
化学 |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 35名 |
生物科学 | 生物工程与技术学院 | 35名 |
小学教育 | 教师教育学院 | 35名 |
思想政治教育 | 政法学院 | 35名 |
英语 | 外国语学院 | 30名 |
体育教育 | 体育运动与健康学院 | 35名 |
附:天水师范学院“创新人才培养班”管理办法摘要
天水师范学院“创新人才培养班”管理办法摘要
一、学制与培养模式
1、“创新人才培养班” 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基本学制为4年,修业年限为3~6年。
2、“创新人才培养班”采取“2+2”的人才培养模式。一、二年级注重专业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创新思维和创新精神的培养,三、四年级分方向培养,注重基础研究能力的培养。
3、“创新人才培养班”实行全程导师制。由二级学院选派工作责任性强、学术水平高、科研能力强的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担任导师。一、二年级配备正、副学业导师(正、副班主任)各一名,从三年级开始按专业方向确定学科导师,每个方向选派一名熟悉本学科领域的教师为学科导师。学业导师(班主任)负责帮助学生制订学术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学生选课、学习,选择专业方向,指导学生选择研究项目和项目指导教师。学科导师制订学生个性化人才培养方案并按培养方案指导学生的学习和研究工作。
4、“创新人才培养班”学生在导师指导下参与相关专业科技创新项目(如大学生科技创新计划)、“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营造学生学术创新氛围,引导学校学生学术科研活动,并结合项目、竞赛完成有关研究论文。
二、师资队伍
“创新人才培养班”开设的专业必修课、大学英语课、思政课等课程,由各二级学院择优配备专业知识扎实、创新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进行授课。大学英语和思政课授课必须由熟悉研究生科目考试要求和内容的教师担任。
三、教学管理
“创新人才培养班” 在一年级和二年级实行递补与退出的滚动分流机制。
1.退出:“创新人才培养班”学生除执行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外,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应退出“创新人才培养班”。
(1)一学年内学科课程两门以上(含两门)不及格的学生;
(2)学习成绩在班级后3~5名的学生;
(3)因其它原因被认为不适合继续留在“创新人才培养班”学习的学生。
2.递补:其它班级中思维活跃、创新意识强、成绩优秀的学生,学科课程成绩在本班前5名,经本人申请,相关二级学院考核筛选后认为具备进入“创新人才培养班”的学习条件,由二级学院报教务处审核并经学校批准后,可递补进入“创新人才培养班”学习。
四、目标任务
各二级学院“创新人才培养班”学生考研录取率应不低于70%。其中考入211和985大学的学生不低于30%。
五、激励政策
1、学校为“创新人才培养班”的每位学生办理优惠借阅证,增加图书资料借阅数量,延长借阅时间。二级学院优先为“创新人才培养班”学生提供专用自习室,开放实验室。
2、“创新人才培养班”第一、二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全班前15名,学科专业课程成绩第一名的学生可免除当年学费,第二、三名的学生可减免当年学费的50%。
3、“创新人才培养班”学生在省级刊物发表文章(第一或第二作者)或省级以上竞赛中获得前三名和三等以上奖励,可获2个奖励学分。在国家级核心刊物发表文章(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国家级竞赛中获得前三名和三等以上奖励,可获3个奖励学分。参加的教师科研项目获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奖励时,可分别获得5学分、3学分和2学分的奖励学分。
4、“创新人才培养班”学生评定各级各类奖学金,省、校、院级“三好学生”时,评奖比例在普通班的基础上提高50%。评选条例由学生处制订。
5、在“创新人才培养班”考取985或211大学研究生,学校分别给予2000元和1000元的奖励。完成学业但未考取研究生的学生,在就业时,学校优先对外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