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度学生专业奖学金及生活补助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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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度学生专业奖学金及生活补助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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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东学院学生处发[2016]16号

各学院:

为规范我校学生专业奖学金及生活补助评审程序,确保学生的专业奖学金及生活补助按期发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日制普通在校学生(含本学年赴兰大、西北政法交流学生,不含预科生和休学学生)。

二、工作流程

专业奖学金和生活补助评审工作,本次采用学工系统提交和填写审批表两种方式报送。

(一) 学工系统提交

学工系统登陆网址:

http://59.76.48.229:8080/platform/login.htm。本次评审工作在奖助评优管理模块中的专业奖学金和生活补助项内进行提交。

1、班主任或辅导员录入提交(9月26-27日):班主任或辅导员输入本人用户名登陆系统。在奖助评优管理中,完成学生生活补助和综合测评前30%学生的专业奖学金信息提交(专业奖学金 “应发”和“实发”栏按学生享受专业奖学金金额的四分之一填写。如:一等专业奖学金800元,填写200元;大一新生每人每年180元,填写45元)。

2、学工办主任复审(9月28-29日):学工办主任输

入本人用户名登陆系统,对班级提交的生活补助和专业奖学金依据人数和发放标准进行审核。

3、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批(9月30日):分管学生工作领导输入本人用户名登陆系统,审批学院生活补助和专业奖学金,同意后提交给学生处审定。

4、学生处审定:根据评定办法,审定各学院专业奖学金和生活补助评定结果,同意后进行汇总。

(二)填写审批表

班级填写《陇东学院学生专业奖学金发放审批表》(附件1)、《陇东学院学生生活补助月发放审批表》(附件2)。学院汇总填写《陇东学院2016-2017学年学生专业奖学金及生活补助汇总表》(附件3),以上表格均一式两份。

三、评审标准

1、专业奖学金:一年级新生不分等级,每人每年180元;二至四年级学生依照班级综合测评名次分三个等级评审(详见陇东学院发[2009]23号)。于每年的3月、5月、10月、12月分四次发放。每次按享受金额的四分之一发放。

2、按全班总人数的30%确定享受专业奖学金学生人数时,只取整数位且不再四舍五入。

3、生活补助在校学生每人每月33元,全年按十个月发放(2、8月除外)。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及时、顺利完成学生专业奖学金及生活补助评审上报工作。

2、学生的学号是发放工作中唯一确认身份的信息,请填写审批表时务必将学生的学号填写正确。

3、请各学院于9月30日前,完成学工系统提交。同时将审批表的纸质版送学生处资助科,电子文档由学院上传学生处QQ群(群号:176196395)。学院上传格式:学院+专业奖学金或生活补助。班级格式:学院+班级。

学生工作处

2016年9月26日

党委宣传部 新媒体中心

编辑/审核:景若恒

总审:王 飞

投稿邮箱:ldxygfw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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