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图书,被泽无穷。高校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接受文献捐赠是加强馆藏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古今中外,名人学士、社会贤达多有向文献收藏机构捐赠文献的优良传统,嘉惠学林,泽被后学。本馆热情欢迎并诚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校友、本校师生等各界人士热情捐赠各类图书文献。
一、捐赠入藏原则
受赠图书文献应以传播积极文化为宗旨,内容符合国家新闻出版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一条 本馆以接受有益教学科研之各类型文献为原则,凡符合以下条件的文献均将被纳入馆藏:
1.内容符合本校教学科研需要;
2.为本馆缺藏,或本馆需增加复本的图书,复本以3-5册为宜;
3.本校师生、校友的学术著作(包括著、编、译、审等)和其他作品(包括日记、笔记、自传、信件、手稿)等;
4.研究本校师生及校友或其他与本校相关的学术专著;
5.反映本校历史和现状的各种资料(年鉴、手稿、照片、报纸、讲义、信函、日记、画册、音像视频等);
6.地方志、乡镇文献、家谱及族姓资料、各地政协或文史委编辑的地方文史资料、各类志稿、专业志、部门志及地方党史资料等地方文献;
7.学术会议文献、研究报告(包括各类科研报告、社会调查报告、田野调查资料等)、口述历史、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非正式出版的相关文献、传统民族医学民间医验医案处方、诗文集(未正式出版)及其他具有保存和研究价值的非正式出版文献;
8.私人收藏的中外古籍、舆图、碑文、史稿、经卷、画卷、金石拓片、名家批校本及其他有收藏价值的手迹、书稿、信函、自传、札记、回忆录、照片、录音等;
9.学位论文、科技报告、专利文献、标准文献、政府出版物、产品资料等特种文献;
10.其它实物文献,如书画、文物收藏、各类标本等。
以下图书文献一般不纳入馆藏:
1.违反我国出版法、著作权法、版权法及相关法律的文献;
2.涂抹、水渍及破损,已不能使用的图书;
3.内容低下,宣扬封建迷信,宗教宣传、言论、观点、立场反动的图书,以及商业广告宣传、无出版号的个人游记、生平记事类;
4.多卷书中不成套的书刊;
5.内容、时间失效不具学术及参考价值的图书;
6.其它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的图书;
二、捐赠权益处理
第二条 受赠文献一经接收,本馆即拥有对该文献的所有权和处理权。
第三条 本馆有权根据受赠文献的实际状况决定典藏、加工及利用方式,有权不知会捐赠者即对不予收藏的文献进行处理。
第四条 本馆接收受赠文献后,将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以示感谢和鼓励。请捐赠者提供联络人及联系方式,以方便本馆发函致谢。
第五条 所有纳入馆藏之受赠图书文献将注明捐赠者;捐赠人可在捐赠图书扉页上签名、赠言或铭章。本馆建立了专门的受赠图书文献查询系统,捐赠者可随时上我馆网站查询所赠图书的到馆及馆藏上架公布情况。网址为:http://210.26.83.210/portal/cankaozixun/tsjz.html。
第六条 对捐赠书刊文献数量较大、价值昂贵的企事业单位、团体或国内外著名学者及个人,图书馆可用该企事业单位、团体名称或个人姓名设立专架或专库。
第七条 本校师生、校友或与本校相关的图书文献将入藏筹建的我校专门文库,并与其它受赠图书文献将根据内容入藏相关专门藏书区,供读者借阅使用,入藏文献均可在本馆主页上的“馆藏书刊目录”中检索到相关信息。
第八条 凡属于不予入藏的受赠图书文献,本馆将根据下述“不入藏文献资料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1.具有参考价值且状况良好的图书文献,但本馆已有收藏,或不适合本馆收藏的文献,转赠其他单位或与其他单位交换本馆缺藏文献。
2.在校学生捐赠的使用过的教材或参考资料(馆藏已有),作为图书漂流惠及本校师生,并转为自由获取读物。
3.盗版、残旧文献,可直接淘汰。
三 捐赠方式
1. 本校师生、校友捐赠
有捐赠意愿的本校师生、校友,请带上要捐赠的图书到图书馆一楼采编部办理捐赠手续。
2.社会捐赠
(1)到馆捐赠:甘肃中医学院图书馆采编部办公室(图书馆一楼);
(2)邮寄捐赠:甘肃省兰州市定西东路35号,甘肃中医药大学图书馆采编部,邮政编码:730000;邮寄捐赠者请留下姓名、地址、邮编等联系方式,方便我馆寄发感谢信或捐赠证书。
(3)大批捐赠,本馆可派员提取并办理交接。
联系人:李谦老师;
E-mail: zhaoqiong@网址未加载
电 话:0931-8765484
传 真:0931-8765475
电子邮箱:zhaoqiong@网址未加载
四、受赠回执
所捐赠图书文献一经接收,我馆将当面、电话、信件或者邮件形式及时向捐赠者出具谢函或捐赠证书以示鼓励和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