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兰州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教育文化体育局,省内各高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就业创业工作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加充分的就业,确保年内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8万人以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稳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的目标任务,现就切实做好2019年全省就业创业工作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力做好稳就业工作
各地要始终把稳就业放在更加突出位置,认真落实国家和省上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援企稳岗等配套政策措施,推动促进就业新政策落地见效,在稳定和扩大就业规模的同时,不断提高就业质量。密切关注中美经贸摩擦对我省就业的影响,加强失业动态监测和预警,重点监测企业用工异常、岗位流失和职工下岗失业等情况,及时掌握劳务输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岗位和用工变化以及本地区输转人员失业返乡等情况,积极做好应对和稳就业工作。要全力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深入开展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和技能提升“展翅行动”,落实稳岗补贴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激励企业不裁员少裁员,有效预防失业。
二、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各项政策 各地要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不断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细化实化政策措施,简化优化办理流程,确保各项政策尽早落地见效。要密切关注、动态研判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做好风险预测和政策储备,根据形势变化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把工作做到前面,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要始终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作为“一把手”工程,层层压实责任,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靠前指挥,院系领导落实责任,辅导员(班主任)密切关注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要进一步加强就业工作基础建设,切实做到“机构、场地、人员、经费”四落实。
(二)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服务国家和我省战略
1.鼓励毕业生到重点地区和重点领域就业创业。各高校要主动对接国家和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需要,围绕“一带一路”建设、雄安新区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海南自贸试验区建设、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等,引导毕业生到重点地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领域就业,建立一批“拿得出、叫得响”且长期稳定的就业基地。要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鼓励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新疆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创业。充分发挥新疆招录内地高校毕业生的带动作用,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边疆就业。各高校要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
任职,将国际组织基本情况、职业发展路径等内容,纳入大学生就业指导教材和课程,及时收集发布国际组织招聘信息,积极与国际组织开展合作交流,进一步拓展实习任职渠道。
2.鼓励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拓展就业岗位,广泛收集招聘信息,主动组织中小微企业进校园招聘,为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牵线搭桥,配合做好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等活动。“甘肃省中小微企业人才精准服务平台”要充分发挥“纽带”和“桥梁”作用,不断创新平台工作方式、深化平台内涵建设、扩大社会影响,促进人才和中小微企业的精准对接和深度融合,为全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支撑。
3.积极做好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高校要积极配合各级兵役部门广泛开展征兵宣传和政策咨询,为大学新生邮寄入伍宣传单,营造大学生参军入伍的良好氛围。。认真做好入伍学生学籍保留、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退役一士兵复学等工作,确保大学生征兵任务圆满完成。
(三)继续发挥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示范引领作用
各地要以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一计划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基层导向和用才导向。统筹实施“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确保选拔考试科学严谨、安全有序。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助力脱贫攻坚行动,选拔招募指标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招募岗位向扶贫岗位倾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人才支撑。继续采取省财政适当补贴、毕业生与企业双向选择的方式,实施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民生实事项目。要督促企业及时与招聘毕业生订立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按时发放工资报酬。要广泛宣传报道扎根基层和企业一线建功立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继续加大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力度
各级人社、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进一步健全高校毕业生信息衔接机制,确保7月底前完成信息、交接。各高校要准确掌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少数民族、身体残疾、零就业家庭等毕业生情况,建立帮扶台账,做到分类帮扶、精准发力。要逐一摸底,建好台账,指定专人帮扶,实行“一生一策”,为每名毕业生推荐三个以上就业岗位,确保“不就业、不脱手”的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大学毕业生重点群体初次就业率高于学校平均就业率对确实难以通过市场就业的,可提供公益性岗位等方式予以兜底安置同时,要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确保在毕业生离校前发放完毕。
(五)着力提升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
各高校要加强高校学生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大力加强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和学科建设,建立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以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创新创业大赛等实践活动为载体的多形式就业创业指导体系,提升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开展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奋斗精神。要常态化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咨询日”、线上咨询、职业门诊等工作,全面掌握毕业生职业倾向、就业期望值等情况,为毕业生提供一对一咨询服务,引导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缓解求职压力。要多方搭建社会实践、实习实训、职业体验等实践平台,增强学生专业技能和职业能力。鼓励学生在取得毕业证书的同时考取行业企业认可度高的多种类型的培训(或认证)证书。
(六)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
各地要主动适应高校毕业生多层次、多元化、个性化的需求,创新改进服务模式,更好促进毕业生与岗位供需匹配。各级人力资源市场要进一步发挥市场促进就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毕业生的就业特业的主渠道作用结合本地经点,多组织有针对性的小型化、行业化的专场招聘和服务活动,积极开展校园招聘、校企对接、人才洽谈以及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大中城市联合招聘等专项服务活动,切实提高招聘服务的实效。同时,要严厉打击招聘过程中的欺诈行为,及时查处和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职业中介行为。
三、扎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
各地要认真落实《甘肃省脱贫攻坚就业扶贫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一2020年)》《鼓励企业等各类经济组织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奖励办法》和《扶持发展扶贫车间促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意见》等文件精神,通过提高劳务输转组织化程度、深化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扶持建设“扶贫车间”、深入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落实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奖补政策和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全力促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助力全省脱贫攻坚。力争在6月底完成1万名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工作和年内新创建扶贫车间500个,累计达到1200个以上;全年开展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30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2万人;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输转意愿的劳动力实现应转尽转,支撑和带动20万以上贫困人口可支配收入水平达到脱贫标准。
四、全面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各地要认真落实《甘肃省中长期职业技能培训规划2018-2025,按照示范引领、项目带动、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的原则,以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返乡创业培训行动计划专项技能培训行动为抓手,统筹推进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满足劳动者就业需求、企业用人需求为目标,精准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力争全年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32万人以上。通过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努力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能水平,有效缓解人岗供需结构性矛盾,力争实现培训一人,稳定就业一人。
五、努力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
各地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的要求,坚持改革创新,完善城乡统筹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扩大服务供给,创新运行机制,提供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以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就业增长,以就业增长支撑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不断加强基层服务平台业务指导和人员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公共就业服务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全面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提高管理信息化水平和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充分发挥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等各类政府引导资金和投资基金的作用,多渠道为早中期、初创期创新型企业提供融资支持,进一步推动新兴业态就业创业。大力加强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全省年内新认定13个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
六、加大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力度
各地要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待、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制度。)指导基层就业服务机构定期对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健全登记台账和数据库,及时进行动态监测和就业援助。对‘`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去产能分流职工和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员,按照不同类型制定相应的帮扶措施进行帮扶。对于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可通过公益性岗位实施托底安置(。对企业吸纳和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优先给予社保补贴、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等就业创业政策扶持。对于已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加强定期回访,实施动态跟踪帮扶。
七、加强就业统计核查和信息反馈工作
各地要健全完善劳动力调查制度,加快大就业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加强就业实名制统计,不断完善统计指标,创新统计调查方法,提高数据统计质量要进一步优化统i一十方式和内容,及时准确调查统计重大建设项目、重点行业领域、新增市场主体吸纳新增就业的数据情况,并建立精准详实台帐和数据库二要切实加强就业形势分析,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调查研究,为积极应对提供可靠依据。各高校要健全就业统计核查责任机制,与院系签订责任书,层层传到压力,通过各种方式公布省教育厅(0931-8721939 4635195)和本校举报电话及邮箱,及时处理学生反映的问题。严格落实大学生就业工作“四不准”要求(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坚决杜绝假就业问题〔。加大对毕业生就业的跟踪服务力度,掌握毕业生就业状况以及用人单位的意见建议,每年编制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不断健全专业预警、退出和动态调整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