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民族师范学院2016届优秀毕业生表彰决定
各部门各位同学:
为了表彰先进,激励我校大学生立志成才,全面发展,学校开展了201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根据《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学生评优选先管理办法》,经各系评选推荐,招生就业工作处审核、公示,学院决定授予何菊、温玉昭等355名我校学生“优秀毕业生”的荣誉称号,现予公布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毕业生珍惜荣誉,心系母校,继续努力,在新的岗位上取得更大的成绩;同时学校号召广大学生努力学习优秀毕业生们刻苦钻研、博学砺炼的学习精神,蓬勃向上、奋发有为、将来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奉献才能、实现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