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院系所:
根据学院暑期放假及重点工作安排,从8月23日起,全体师生员工将分期分批返校。为切实做好开学前疫情防控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学院2020年秋季开学安全有序,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668号)文件和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认真做好返校提醒。
各部门、院系所要迅速通过各种途径,及时向全体师生告知:从即日起,所有师生不得参加外出旅游、异地探亲访友等活动,不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
2.及时主动报备信息。
返校前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确诊病例有过接触史的师生,必须主动向学院和所在街道(社区)、乡镇(村社)报告,严格执行分级管理措施。返校时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并出示一周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3.落实自我健康监测。
开学前自觉进行连续14天每日体温测量、坚持钉钉打卡制度,精准掌握师生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等信息,如发现健康异常情况,要如实上报学院相关部门。
4.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疫情防控办、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国有资产管理处、基本建设与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及校医室等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完善开学疫情防控及各项保障工作方案,并于8月23日上班后报校疫情防控办公室。
5.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各部门、院系所负责人要主动担负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和高校秋冬季疫情防控要求,深入思考、认真谋划,切实做好开学及新生报到疫情防控相关准备工作。
甘肃医学院办公室
2020年8月15日
来源:学院防控办
审核:周凤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