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等5部委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北京、天津、湖北、浙江等多个各省市出台了2015高考招生政策及照顾加分政策,新浪微博@高考直通车 将已出台的加分政策汇总如下,并持续更新.
地区 | 摘要 | 详细 |
北京 | 取消“北京市三好学生”、“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加分项目,调整少数民族加分项目,2015年1月1日以后获得的奖励不再加分。 | 详细 |
天津 | 取消奥赛、科技类竞赛、市级优秀学生、重大体育比赛前6名、二级运动员、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两次以上市级三好学生(其中一次须是高三获得)等7项鼓励类加分项目。 | 详细 |
吉林 | 取消学科特长生加分资格,取消地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暂时保留散居地区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 详细 |
浙江 | 取消体育类、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等加分项目,少数民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以外的少数民族考生保留加分到2016年。 | 详细 |
福建 | 取消“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填报省内高校部分农林类专业考生投档时加10分”2项地方性加分项目。保留“全国和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设区市及以上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2项,分值为5分。 | 详细 |
广西 | 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总分加10分。2015年1月1日起,取消留学回国人员的随归子女考生加分等加分项目。 | 详细 |
海南 | 保留“农村人口独生子女”的加分项目,分值为5分,取消“二女结扎户考生”的加分资格。 | 详细 |
新疆 | 新增1项加分项目,即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人民警察本人或子女的地方性加分。取消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获奖者等4项加分项目。 | 详细 |
湖北 | 农村独女加分分值降低,从原来的10分调整为5分;散居地少数民族考生不再享受加分政策;体育特长生加分政策、部分地市县报考当地省属院校考生加投档政策被取消。 | 详细 |
重庆 | 原加分政策中,“报考市属院校的三峡库区搬迁移民考生加5分”和“报考市属院校的农村独生女,线下5分可视为达线,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2项政策,于2017年取消。 | 详细 |
上海 | ||
山东 | ||
河北 | ||
安徽 | ||
江苏 | ||
湖南 | ||
山西 | ||
陕西 | ||
甘肃 | ||
辽宁 | ||
黑龙江 | ||
内蒙古 | ||
云南 | ||
贵州 | ||
四川 | ||
广东 | ||
江西 | ||
西藏 | ||
宁夏 | ||
青海 | ||
河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