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届毕业生:
你们好!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你们即将结束一段学习生涯,开始人生新的征程。在你们忙于毕业的同时,请不要忘记你的人事档案。
人事档案作为记录个人学习经历、工作经历、考核奖惩、思想政治状况等内容的文件材料,在就业、职称评定、婚育证明、转正定级、各种政审、办理养老等社会保险,以及开具出国、考研有关证明等方面发挥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可以说,伴随着我国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人事档案管理模式的改变,人事档案的重要性不仅没有被削弱,相反在个人权益保障方面,还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了同学们毕业后顺利地办理入职手续,转正定级,下面我们为大家说明毕业生档案转递的常见问题:
1.我校学生人事档案的管理部门
我校全日制学生的人事档案由学校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毕业生人事档案转递也由档案室负责。档案室位于图书馆4楼B405室,办公电话:6126738;库房电话:6126380。
2.学生人事档案的转递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教育部、国家保密局等单位发出的相关规定和通知,学生档案不属于国家秘密载体,不适于机要通信渠道寄递范围,自2015年6月1日起,各级机要通信机构停止收寄和投递所辖各大专院校、人社部门及所属各级人才交流中心的各类“学生档案”。我校学生档案投递工作将通过邮政EMS渠道转递,档案投递范围相对机要通信渠道扩大,一般的事业单位、公司包括中小学都能投递。
3.档案的去向及办理流程
(1)暂缓就业毕业生档案。暂缓就业毕业生档案统一移交到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可暂时保存两年,两年后未办理就业报到的毕业生档案,将由省就业指导中心统一派回毕业生生源地原籍。后续的档案事务请联系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已签订就业协议书(有报到证)毕业生档案。
①单位接收毕业生户档关系(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 “报到证签往单位名称”直接填报中央、省直单位名称,档案随寄到就业单位;
②单位不接收毕业生户档关系,由毕业生自理:“报到证签往单位名称”原则上填报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名称,档案随寄返回原籍。
(3)未签订就业协议书(有报到证)毕业生档案。未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包括准备出国留学的毕业生),“报到证签往单位名称”原则上填报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名称,档案随寄返回原籍。
(4)考研升学毕业生档案。考研升学毕业生凭调档函,个人确认档案邮寄地址。由各学院(部)毕业生档案工作负责人收集调档函,统一移交到档案室。档案室根据《调档函》上提供的档案派遣信息邮寄。
(5)延期毕业的学生档案。延期毕业的学生档案,留存档案室,直至其毕业。
(6)未毕业学生档案。因各种原因不能毕业的学生,其档案在自入学之日起八年学籍有效期内,保留在档案室。超出学籍有效期后,档案室不再有继续保管其档案的义务。
4.准确填写《就业派遣毕业生明细表》中“学生联系方式”
《就业派遣毕业生明细表》由学院(部)负责毕业生档案工作的老师填写核对,其中“学生联系方式”,请各位学生预留自己或家人手机号码,并保证该手机在7月底前能够接收短信,以便学校及时通知档案投递信息(快递单号)。
5.人事档案自带事宜
档案原则上不能由本人领取。如果就业单位要求自取或允许自带的,学生本人可携带单位调档函(调档函上注明同意自取字样)到档案室办理自带手续。(★注意:本人不能拆开自带的档案。本人拆开档案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6.办理存档手续
(1)学校在7月初按批次集中寄发毕业生档案,寄发档案的快递单号信息将发到学生预留号码的手机,请在档案落实之前不要随意停机。
(2)毕业生在获得档案“妥投”信息后,应该尽快与档案的接收单位确认,并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7.毕业生档案去向的查询
毕业生可在网站http://xxbgs.bnuz.edu.cn/dangan/查询档案投递的详细信息。
(北师珠首页右下角——用户信息导航——学生——毕业生档案查询)
最后,衷心祝愿所有毕业生都拥有自己美好的前程!
档案室
2016年5月25日
来源 | 校官网
本期排版 | 朱慧宁
责任编辑 | 尹晨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