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珠本科插班生录取通知书
预计8月8日前寄出
什么时间报到?
如何进行预选宿舍?
这份《2020年本科插班生入学须知》
每个插班生都要看
亲爱的新同学:
你好!
衷心祝贺你被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录取!为方便你来校报到,提醒你注意以下事项:
1.报到时间:
2020年9月5日,请持《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录取通知书》、专科毕业证原件与复印件(用A4纸复印)、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按时报到。请勿提前或者延期报到,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报到流程:
插班生收到入学通知书后,各学院辅导员会联系被录取的插班生加入所在学院插班生工作微信群。届时将会在微信群内发布《校规校纪与安全教育》必修课线上部分学习安排,入学后学校将统一安排课堂学习和课程考试,考试通过者,获1学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校规校纪与安全教育》线上部分学习的插班生,根据所在学院插班生工作微信群的通知,在规定时间之内进行预选宿舍。已选宿舍房间及床位的同学,务必留存好通知短信,以便报到时使用。详细说明见《吉林大学珠海学院2020年本科插班生入学报到流程图》。
3.收费标准:
普通类专业学费:26000元/生学年,住宿费:2500元/生学年(不含水电费)。
艺术类专业学费:29000元/生学年,住宿费:2500元/生学年(不含水电费),
含视觉传达设计、动画、音乐表演、音乐学(师范)专业。
为使学生缴费更加安全、便捷,学生在2020年8月15日前通过支付宝校园缴费系统缴纳学费、住宿费,具体操作详见《支付宝缴纳学费及住宿费操作指引》。
财务处咨询电话:0756-7626291
4.档案材料:
按当地省市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办理。如需调档函的,可入学报到后到学生处(图书馆北区109办公室)冯小滢老师处开具。
如需邮寄学生档案的,请务必以EMS方式邮寄到:珠海市金湾区草堂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生处综合管理科冯小滢老师,联系电话:0756-7626167,在邮寄详情单上的内件品名栏备注:某某 学院 某某 专业 某某 插班生档案;如通过机要方式邮寄的,请备注 某某 学院 某某 专业 某某 插班生档案;如果由个人携带档案的,入学报到时将档案交到各学院辅导员处,由各学院检查档案袋内所有材料并做好签收记录后,统一整理送学校学生处档案室保存。
5.党团组织关系:
党员请做好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的抬头,非珠海生源应写“中共珠海市委组织部”,去向为“中共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委员会”;珠海本地生源的介绍信抬头应写“中共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委员会”。广东省内接转组织关系采用在党务系统内电子接转的方式,不开具纸质版介绍信,接转时请备注录取专业所属学院的组织名称,如“***学院党总支”。
入党积极分子相关材料请自带交到辅导员处。
团员需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及时把团组织关系转接到所在学院插班生团支部(支部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XX学院插班生团支部)。校团委咨询电话:0756-7638034。
6.生活用品自备。
校内设有超市,学生可自行采购。
7.医疗保障:
为了更好的给在校学生提供医疗保障,让同学们健康顺利地度过大学生活,根据珠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确保学生医保全覆盖、无遗漏”要求,以及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和珠海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调整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和未成年人、城乡居民筹资标准的通知》(珠医保【2020】32号)规定,建议学生全部参加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每年保费为830元/人(其中学生个人缴费210元,财政补助620元),即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低保学生个人不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入学后由学校按照珠海市规定时间统一组织办理参保手续,已办理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无需重复参保。按照珠人社〔2016〕226号《关于珠海市社会保险参保人持珠海社会保障卡就医的通知》文件要求,参保人在市内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时,须持社保卡刷卡验证进行费用结算,学生参保成功后,请及时办理珠海市社保卡。更多珠海医保政策、经办流程可通过以下方式了解:关注“珠海医保”、“珠海社保”、“珠海社会保障市民卡”微信公众号;使用“珠海社保掌上通”微信小程序;登陆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www.zhsi.gov.cn);拨打热线0756-12345。
8.入学体检:
学生入学时,必须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能办理入学手续,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第一次体检费用由学校支出,复检费用由学生自付。为了解学生身心健康情况,如学生存在心理问题或患有精神疾病以及其他影响参加正常教学活动的特殊疾病,请如实填写《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生健康与安全信息采集表》并附详细证明材料;所有学生入学报到时将此表上交辅导员老师处备案。
9.户口关系:
根据《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珠府〔2018〕1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新生可不迁移户口(户口迁入学校后,毕业时需迁出学校),新生可根据个人需要决定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入户工作为入学时办理,学生在校期间,非因转学、退学等特殊情况,户籍一律不能迁移。新生选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可持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户口迁移证上迁入地址为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安基东路8号。
②户口迁移证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出生地、身份证号码等内容须齐全且字迹清晰,籍贯、出生地应写明XX省(市)XX县(市),而不能只填“xx省”或空缺。户口迁移证与录取通知书各项信息完全一致。
③所持户口迁移证正页骑缝章、签发日期处加盖户口专用章且印章清晰。根据相关规定,户口登记机关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填错的户口迁移证,应一律作废,不得涂改后加盖印章使用,不能采用对错、漏项目手工更正或补填后加盖公章的方式予以确认。
④要求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将户口迁移证贴在一张A4纸中间,并在纸张右下角注明自己的身高、血型,于入学时按要求将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证、承诺书交到各学院辅导员处。注:关注平安吉珠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栏目下载承诺书;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广东省内户籍新生选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可开具户口迁移证交给学校集体办理落户手续。没有开具户口迁移证的广东省内户籍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户口首页复印件盖章、家庭户口原件及复印件(需将家庭户口本个人页与首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确保户口本上各项信息准确无误),本人自行到珠海市金湾区市民中心A栋7楼户籍窗口填写承诺书、办理落户、身份证换证手续。落学校集体户后户口个人页交到学校保卫处户籍内勤科保管。
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户口落在学校集体户,毕业后按照就业去向办理户口迁移,户口由学校迁至原籍、工作单位、毕业三年内可落户珠海市学历人才公共户等,也可选择就业择业期学校保管户口两年。选择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新生,毕业后也可迁至工作单位、毕业三年内可落户珠海市学历人才公共户等。
身份证:户口迁移到珠海的新生落户后,需要办理身份证换证手续。相关办理身份证安排另行通知,凡未领取身份证或丢失身份证者,请到原户籍地派出所开具证明并注明身份证编号。不迁移户口的新生,身份证丢失需要补办的,珠海市已开通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除港澳台地区外,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符合条件的群众均可在珠海办理期满换证、损坏换领、遗失补办居民身份证业务。
10.校园交通管理相关要求:
①根据珠海市公安局《关于在大中学校严格开展“双禁”工作的通知》(珠公发[2013]63号)文件精神,学校下发了《关于在校园内全面开展“双禁”工作的通知》(院发〔2014〕151号),自2015年1月1日起,校园内全面禁止使用、存放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入校时请不要将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带入校园,入校后不得私自购买、使用。同时也禁止在校学生在校外道路上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
②根据《吉林大学珠海学院交通秩序管理规定》,无特殊情况,校外车辆不得停放在校园内过夜,学校不提倡学生驾驶机动车进入校园。禁止在校园内使用“死飞”或“半死飞”自行车等不符合交通安全规范的交通工具,不得在校园道路上使用独轮车、平衡车、滑板、轮滑等工具,防止事故发生,避免自身和他人受到伤害。
11.学校将统一为学生办理校园卡(实体卡),开学报到时会统一发放。2020年8月15日后,学生也可以通过扫描下方的二维码领取支付宝校园卡和微信校园卡,支付宝校园卡和微信校园卡也具有校内就餐、购物、缴费等功能。
支付宝校园卡
(用支付宝扫二维码领取)
微信校园卡
(长按识别二维码领取)
报送方式如下:
①一寸近期蓝底免冠正面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文件,电子文件大小不超过200KB,文件命名为学号,如:01180101.jpg。
②2020年8月15日前,学生自行将电子相片发送至ecard@jluzh.edu.cn。
12.其它注意事项:
①请注意保存好《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录取通知书》,如有丢失不予补办。
②珠海多雨,当地气温夏季最高34℃左右,冬季最低时10℃左右,请酌情携带衣物及相关生活备品。
③报到途中须注意交通安全、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以学校名义提供的接待服务均持有学校统一证件,如不能确认可直接与学校联系,谨防上当受骗。
如有不明事宜,请注意浏览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网页,网址:http://www.jluzh.edu.cn。通信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草堂,邮编:519041。
祝你事事顺利、学业有成!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2020年8月5日
《入学须知》里面还包括了
下面这些资料
非常重要,请认真阅读
长按识别二维码
下载《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生健康与安全信息采集表》
注:最终2020年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插班生入学须知请以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招生网公布为准。(点击阅读原文,进入招生网《入学须知》)
以上内容来源: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官方微信
初 审 | 刘 瑞
复 审| 陈闪荣
终 审| 刘 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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