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充实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力量,根据省的工作部署,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发了28个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情况
(一)岗位介绍及招聘人数
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镇)人社服务平台从事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的岗位,共28个,分配计划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岗位主要职责是协助开展就业创业服务相关工作。
(二)薪酬待遇及服务期限
薪酬待遇包括每月基本工资1780元、绩效工资3479元、社会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住房公积金(按照12%的比例执行)。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的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后不再续聘。对服务期满人员,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积极通过政策指引等方式,促进实现市场化社会化就业。
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参照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时制度,享受与用人单位公职人员同等的法定假期、公休假。
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毕业2年以内的全日制本科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或在珠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见附件1。本次招聘不接受在职人员报考。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优先聘用(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需持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申领国家助学贷款证明、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需持残疾证);
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及以上人员(需持就业创业证);
4、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或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其他情形。
报名方法
(一)报名材料
1、《珠海市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报名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具备优先聘用条件的证明材料及有关佐证材料的复印件。以上证件原件在面试当天提供核查。
3、留学归国人员报考,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将《珠海市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报名表》及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具备优先聘用条件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可手机拍照)发至邮箱:nfzp@网址未加载,邮件名称请注明“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岗位+姓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未注明报考岗位或报考多个岗位的视为无效报名。
(三)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时间截至2020年9月9日17:00时(以收到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过期无效)。
考试及聘用流程
(一)资格审查和筛选
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和筛选,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二)考试
考虑疫情影响,考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报考者岗位匹配性、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及综合素质,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依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服务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学历背景、工作经历、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在珠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统一委托劳务派遣机构按劳务派遣方式办理聘用手续,由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按招聘岗位安排到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镇)人社服务平台等岗位工作。被聘用到岗位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后不再续聘。服务期间的档案、户籍关系和党、团关系按有关规定办理。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补录:
1.放弃体检;
2.体检或考察不合格;
3.公示不通过;
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或服务时间未满三个月离职的;
5.放弃聘用资格的;
6.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其他事项
(一)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考者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试室。
(二)本次招考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本次招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珠海市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表
附件2:珠海市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报名表
(点击扫描二维码获取附件1-2信息)
来 源 | 珠海人力资源市场
初 审| 岑海彤
复 审| 陈闪荣
终 审| 刘 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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