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纺织大学
武汉纺织大学在新中国振兴民族轻工业的呼声中应运而生,她的前身是始建于1958年的武汉纺织工学院,1999年更名为武汉科技学院,2010年更名为武汉纺织大学。
武汉纺织大学占地2000多亩,拥有阳光、南湖、东湖三个校区,地处光谷腹地,秉承“崇真尚美”校训,历经五十余载,已成为理、工、文、经、管、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普通高等院校。
学校纺织、服装、艺术学科优势特色明显。服装学院是全国高校最早建立的服装院系之一,已连续十六年在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举办的“新人奖”大赛全国服装院校排行榜综合积分榜名列第一,被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授予中国“十大时装名校”荣誉称号。
01
艺术类专业简介
武汉纺织大学艺术类专业创建于1984年,是湖北省高校中最早开办艺术类专业的院校之一。学校的综合学科背景,为本专业在艺术设计理念与现代科技思维和技术应用方面的学科交叉与拓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和条件。2003年我校艺术类专业被确立为湖北省品牌专业,并具有硕士学位授权点,2007年被批准为国家特色专业。
我校艺术专业学生素质高、基础厚、知识宽、创新能力强,有较强的专业适应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在各种设计大赛和实际设计项目投标中取得良好成绩,得到社会广泛好评,历届毕业生活跃于经济发达地区,成为服装和艺术设计领域的新生代。
02
中日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简介
武汉纺织大学于2011年与文化学园大学签订了校际交流协议,2014年,中日双方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学历教育项目获得教育部批准立项(见教育部教外办学〔2014〕67号),获批专业为服装与服饰设计,并于2015年正式启动招生,每年计划招生100名。该项目由中日双方联合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采取日本教学体系,由中日双方共同实施课程教学、教学管理与考核,并引进日方相关专业1/3以上的专业核心课程及师资。
学生在武汉纺织大学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获得武汉纺织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在校学习期间,学生如果愿意赴日本学习的,且日语(达到N2水平)及相关专业课达到日方要求的,可在第三年(即次年四月春期)赴日本进行学习,且成绩合格者获得文化学园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同时获得武汉纺织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该项目2015年第一届100名学生在校教育教学顺利,办学模式和办学水平受到广大家长和考生的一致好评。
03
中日合作艺术类专业招生简介
文化学园大学是日本最大的教育机构之一——文化学园集团下的办学机构,其与文化服装学院、文化时尚研究生院、文化外国语专门学校共同组成文化学园集团教育体系,已获得中国教育部认证。学校位于素有“亚洲时尚中心”之称的东京,是国际服装大学联盟(IFFTI)唯一的日本成员,仅次于英、美的学校位居全球第三。
文化学园大学的办学理念是“创造新的美和新的文化”。现设有3个学部(服装学部、造形学部和现代文化学部)和7个专业,并增设了研究生院,拥有生活环境学研究生院和国际文化学研究生院的硕士及博士课程。
04
中英合作伯明翰时尚创意学院简介
英国伯明翰城市大学与武汉纺织大学在中国教育部批准下,合作建立伯明翰时尚创意学院(Birmingham Institute of Fashion and Creative Art, BIFCA)。全新的学院坐落于湖北省的省会武汉市,它将是第一所在省级区域下设立的非营利性的中外合作办学高等教育机构,学院教学层次为本科教育。学院于2016年9月首批招收300名本科层次学生, 专业包括:视觉传达设计本科、环境设计本科、数字媒体艺术本科。
伯明翰时尚创意艺术学院预计将在之后6年中发展为3500名在校生的规模,学院将授予包括艺术设计、媒体、计算机、工程及环境建筑类的中英两国学位。学生在武汉纺织大学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将获得中英双方文凭。
伯明翰城市大学是英国最大的现代综合性高等学府之一,其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843年。学校位于英国第二大城市伯明翰,共有2.5万多名在校学生。伯明翰城市大学是一所综合性大学,优异的教学质量和出色的研究水平使其成为英国新大学中的佼佼者。其学术优势特别集中在艺术、设计、传播、音乐、表演、教育学、会计、法律、工程等学科。
伯明翰城市大学艺术、设计和媒体学部(ADM)由伯明翰建筑学院、美术学院、时装纺织三维设计学院、珠宝学院、视觉传达学院、传媒学院、英语学院、表演学院、音乐学院构成。作为伯明翰城市大学的一个学院,伯明翰艺术设计学院(BIAD)是英国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艺术、建筑和设计学院之一,同时拥有欧洲最大、顶尖的珠宝设计学院。
- 武汉纺织大学2018年 -
本科招生|章程
▼
学费标准
01
文化学园大学(国内学习)
35000元(人民币)/学年
02
文化学院大学(日本学习)
日本学习期间按赴日当年文化学园大学的标准执行, 2016年参考标准如下:
(1)学费: 117万日元/学年
(2)住宿费: 81万日元/学年
(3)强化培训费: 46万日元/6个月
03
伯明翰时尚创意学院(国内学习)
39500元(人民币)/学年
不出国门,享受全英一流师资和教学模式,获得中英双文凭
招生专业及计划
01
普通艺术类专业
学 院 | 专业(方向) | 拟计划数(全国) | 层次 | 学制 | 学费(元/年) |
服装学院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154 | 本科 | 四年 | 10350 |
表演 | 46 | 本科 | 四年 | 10350 |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 | 235 | 本科 | 四年 | 10350 |
传媒学院 | 动画 | 35 | 本科 | 四年 | 10350 |
数字媒体艺术 | 35 | 本科 | 四年 | 10350 | |
摄影 | 35 | 本科 | 四年 | 10350 | |
合计 | 540 | 本科 | 四年 | 10350 |
注:
学费以当年省物价局核准的标准为准
02
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
学院 | 专业(方向) | 拟计划数(全国) | 层次 | 学制 | 学费(元/年) |
服装学院 | 设计学类(中日合作办学) | 100 | 本科 | 四年 | 35000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
伯明翰时尚创意学院 | 设计学类(中英合作办学) | 100 | 本科 | 四年 | 39500 |
(视觉传达设计) | |||||
设计学类(中英合作办学) | 100 | 本科 | 四年 | 39500 | |
(环境设计) | |||||
设计学类(中英合作办学) | 100 | 本科 | 四年 | 39500 | |
(数字媒体艺术) | |||||
合计 | 400 |
注:
学费以当年省物价局核准的标准为准
湖北省美术类招生政策
01
普通艺术类专业
1、我校所有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文理综合同时排队。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由于学校条件所限,新生进校后,学校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2、2017年我校在湖北省取消美术专业校考,认可湖北省美术统考成绩,安排在艺术本科一批次录取,执行湖北省招办规定的录取政策,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省份 | 录取批次 | 综合分计算方式 |
湖北省 | 艺术本科一 | 综合分=(统考成绩×60%+文化成绩×40%)×2 |
注:
1、艺术类专业对语文、数学、外语等单科成绩均不作任何限制。
2、具体执行政策以湖北省招办发布为准
02
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
(中日合作项目和中英合作项目)
1、我校中外合作所有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文理综合同时排队。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由于学校条件所限,新生进校后,学校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中日合作项目除外)。
2、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认可湖北省美术统考成绩,安排在艺术本科一批次录取,执行湖北省招办规定的录取政策,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省份 | 录取批次 | 综合分计算方式 |
湖北省 | 艺术本科一 | 综合分=(统考成绩×60%+文化成绩×40%)×2 |
注:
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对语文、数学、外语等单科成绩均不作任何限制。
3、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包括中日合作项目和中英合作项目)单独投档,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未报考中外合作项目的考生不会调剂到该项目,但是会根据考生分数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在中日、中英合作项目之间进行调剂。
外省美术类招生政策
01
普通艺术类专业
1、我校所有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文理综合同时排队(各省招办有明确要求的除外)。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由于学校条件所限,新生进校后,学校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2、录取规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各省规定的艺术专业文化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符合各省招办规定的投档原则下投档到我校的考生:
适用省份 | 计算方式 | 备注 |
校考省份 | 综合分=专业成绩×50%+文化成绩×50% | 当综合分相同的条件下,艺术类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
认可统考成绩省份 | 执行当地省份规定的录取规则 | 当地省份没有规定具体录取政策时,按照综合分=专业成绩×50%+ 文化成绩×50%从高到低录取,当综合分相同的条件下,艺术类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
注:
艺术类专业对语文、数学、外语等单科成绩均不作任何限制。
02
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中日合作项目和中英合作项目)
1、我校中外合作所有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文理综合同时排队(各省招办有明确要求的除外)。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由于学校条件所限,新生进校后,学校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中日合作项目除外)。
2、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认可各省美术统考成绩,安排在统考批次录取,执行当地招办规定的录取政策(当地省份没有规定具体录取政策时,按照综合分=专业成绩×50%+ 文化成绩×50%从高到低录取,当综合分相同的条件下,艺术类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对语文、数学、外语等单科成绩均不作任何限制。
3、当普通艺术类专业与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在同批次录取的情况下,以专业志愿优先,两种类别分别排序(各省招办有明确要求的除外)。
03
服装表演类招生政策
招生范围
招生专业 | 招生范围 | 备注 | |
表演 | 湖北、黑龙江、河南、山东 | 男女均可报考 | 考生只可以在设点省份参加考试,不允许跨省报考。 |
甘肃、河北、湖南 | 只招女生 |
备注:
外省以各省招办(考试院)最终批复的为准
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身体健康、相貌端庄、身材匀称,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发音器官疾病者均可报名。
01
基本要求
招生专业 | 基本要求 |
表演 | 女生身高要求1.70米及以上,男生要求1.86米及以上。 |
1、具有一定的形体表演基础和音乐鉴赏能力。
2、艺术文和艺术理均可报考。对有服装表演类统考合格要求的省份,统考合格才能参加校考。(湖北省考生必须通过服装表演类专业统考)。
02
考试内容
面试
考试科目 | 考试形式 |
形体测量 | 面试,测量考生的身高、体重和三围等基本项目 |
形体观察 | 面试,考生着泳装上台,以正面、侧面和背面三个方向按规定进行形体展示,对考生形体条件进行综合评定。 |
服装表演 | 面试,考生着泳装(外省着时装)在音乐中进行形体展示。 |
形体表演 | 面试,考生着相关服装,配合背景音乐,进行才艺展示。(才艺展示必须从舞蹈、健美操、艺术体操中自选一项,服装自备,背景音乐自备) |
口 试 | 面试,考生当场随机抽题应试或回答评委问题。 |
注:
根据专业特点,考试期间,考生不允许化妆,不允许穿丝袜和佩戴饰品,发式须前不遮额、后不及肩、侧不掩耳。
录取政策
1、我校表演专业,文理兼收,文理综合同时排队(各省招办有明确要求的除外)。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由于学校条件所限,新生进校后,学校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2、根据专业特点,我校表演专业,男女考核标准不同,男女分开排队录取。
3、录取规则: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划定的服装表演类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等,则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01
武汉纺织大学2017年湖北省美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学院 | 专业名称 | 专业类别 | 录取分数线(综合分) |
服装学院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普通艺术类 | 606.8 |
艺术学院 |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类、环境设计、工艺美术、公共艺术、产品设计) | 普通艺术类 | 599.2 |
传媒学院 | 动画 | 普通艺术类 | 598.8 |
摄影 | 普通艺术类 | 597.2 | |
数字媒体艺术 | 普通艺术类 | 598.8 |
注:
1、综合分=(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2
2、专业成绩=省统考成绩
02
武汉纺织大学2017年湖北省中外合作办学美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学院 | 专业名称 | 专业类别 | 录取分数线综合分) |
服装学院 |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日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艺术 | 560.8 |
伯明翰时尚创意学院 | 环境设计(中英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艺术 | 554.8 |
视觉传达设计(中英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艺术 | 550 | |
数字媒体艺术(中英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艺术 | 545.2 |
注:
1、综合分=(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2
2、专业成绩=省统考成绩
03
武汉纺织大学2017年外省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序号 | 省份 | 普通艺术录取综合分 | 中外合作艺术录取综合分 |
1 | 北京 | 文289理256.5 | |
2 | 天津 | 文286.5理289.5 | |
3 | 河北 | 260.5 | 293 |
4 | 山西 | 269 | 294.2 |
5 | 辽宁 | 文311理264.4 | |
6 | 吉林 | 文348.5理257.5 | |
7 | 黑龙江 | 262 | 258.5 |
8 | 江苏 | 206.5 | |
9 | 浙江 | 327 | 253 |
10 | 安徽 | 306.9 | |
11 | 福建 | 文286.5理262 | |
12 | 江西 | 268.5 | 261 |
13 | 山东 | 文282.5理266 | 文269理307.7 |
14 | 河南 | 文267.5理302 | 文321.5理277 |
15 | 湖南 | 320.5 | |
16 | 广东 | 268.5 | 257 |
17 | 广西 | 284.5 | |
18 | 海南 | 291 | |
19 | 重庆 | 284.5 | |
20 | 四川 | 321.5 | |
21 | 云南 | 329 | |
22 | 陕西 | 247.5 | |
23 | 甘肃 | 279.5 | 307.5 |
24 | 新疆 | 233.5 | |
合计 |
注:
1、北京市录取综合分=文化成绩×50%+统考专业成绩×50%
2、河北、山西、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广东、甘肃普通艺术专业录取综合分=文化成绩×50%+校考专业成绩×50%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各省录取综合分=文化成绩×50%+统考专业成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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