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学院
中国美术学院的前身是国立艺术院。1928年,时任大学院长的蔡元培先生择址杭州西子湖畔,创立了第一所综合性的国立高等艺术学府——国立艺术院,设国画、西画、雕塑、图案四个系及预科和研究部,开始了“美育代宗教”的实践,揭开了中国高等美术教育的篇章。
在中国美术学院八十余年的发展历史中,数迁其址,几易其名,历经风雨。从国立艺术院、国立杭州艺术专科学校、国立艺术专科学校、中央美术学院华东分院、浙江美术学院到如今的中国美术学院,从杭州到江西、湖南、云南、重庆的漫漫西迁之路,从孤山钟声的悠远、南山湖畔的绵长、到象山之麓的宏阔,其间岁月流转,人事更迭,而精神不灭,薪火传承。
- 中国美术学院2018年 -
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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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和报考考点
中国美术学院2018年计划招收本科生1621名(含:面向浙江省招收「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本科生115名,详见《中国美术学院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最终招生名额以教育部批准的计划数为准。具体为:
注:
1、各专业(类)中所包含的专业方向详见第六章的「三、2018年按专业大类招生的专业方向及教学模式」。
2、书法学(书法与篆刻)专业中计划「+1」指1名2017年招生2018年入学的新疆预科生计划。
报考条件
01
报考对象及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现役军人须经军级以上政治部批准)。
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非色盲、色弱。
4、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者(未组织专业统考的省份及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
特别提醒:
报考「录音艺术」专业者,上述第4项条件参照各省关于音乐类统考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外籍人士报考我校,请致电国际教育学院或登录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网址未加载,联系电话:0571—87164712)。
02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3、因触犯刑法已被司法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至报名截止之日止)。
5、因在招生考试中舞弊被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入学资格,并规定本年不得报考者。
报考要求与流程
中国美术学院2018年本科招生报考流程分为「网上报名与交费」和「确认」两个必经阶段。凡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在规定时间按要求依次办理「网上报名与交费」和「确认」手续。未按规定流程报考或报考手续不全的视为报考不成功,不得参加考试,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01
网上报名与交费
1、时间:2018年1月7日至1月18日(交费成功后,考生不得修改考点和报考专业,逾期不予补报)。
2、考生登录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http://zb.caa.edu.cn或http://www.artstudent.cn浏览报考须知,根据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误填、错填网报信息、填报虚假信息等造成不能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网上交费:考生报名费、考务费按每个专业(类)180元标准交纳【艺术学理论类报考费为110元】。
4、报考专业限额:每位考生最多可选择3个专业(类)进行报考。请考生注意了解各考点专业限制,合理安排各专业考试时间,避免考试冲突。
02
确认(网上确认与现场确认可选择其一)
(1)报名确认时间、考试时间及地点:
(2)现场确认:考生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网报时所选择的考点参加现场确认。
(3)网上确认:考生因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的,可提前登录报名系统网站下载「艺术升」手机APP进行在线确认,具体操作办法等详见APP软件提示。(提醒:该项服务由第三方服务公司收取技术服务费30元,考生可根据个人情况自主选择)。
报名和考点注意事项
1、选择「现场确认」的考生,手续应由考生本人到指定的报名点办理,不得代理。
2、报考中国画一、书法学、艺术学理论类专业的考生一律选择杭州考点,其他专业考点参看第三章。
3、报考场地容量限制。因空间容量原因各考点均设定了考场容量上限,各考点每日报考人数达到该考点考场容量上限时即止,请各位考生报考期间密切关注我院招生官网,合理安排考试日程。
4、根据河南省和广东省招生办规定:河南籍考生只能选择郑州考点参加考试,广东籍考生只能选择深圳考点参加考试【报考「中国画一」「书法学」「艺术学理论类」「录音艺术」专业的除外】。郑州考点只接受河南籍考生,深圳考点只接受广东籍考生,请考生严格遵守此项规定,违者后果自负。
考试事项
01
专业校考时间和考试科目
注:
1、书法学(书法与篆刻)专业考试科目二「篆刻」考试所需篆刻工具由考生自备。
2、艺术学理论类专业的素质测试科目:旨在测试考生中学阶段所学语文、数学、英语知识的掌握及艺术素养;赏析与写作科目:旨在考察学生的写作能力以及对艺术作品的分析和鉴赏能力。
3、素描写生(线性):是指以线性表达为主的素描写生方式描绘客观对象。
02
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凭「中国美术学院2018年本科招生考试专业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专业考试,绘画工具考生自备。考试中发现考生有舞弊行为的,立即取消其应试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省、市招生管理部门。
2、专业考试成绩将于2018年4月中旬公布在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上,考生可登陆查询考试结果、打印成绩单。专业合格的考生网上打印专业合格证。
3、考生须在普通高校文化考试报名时间内到本人户籍所在地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文化课统一考试和体检。(注:考生只有取得中国美术学院专业合格证后,方可填报本院志愿。)
4、考生的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由考生户籍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办理。
5、中国美术学院专业教学为基础和专业「两段式」教学模式。
录取办法
1、学校根据「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2、学校所有全国统招专业文理兼招,属于艺术类第一批录取(部分省份又名艺术类提前批,具体录取批次按各省招办执行)。
录取规则
01
学校属于专业考试自主命题的艺术院校。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的报考专业如为所在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应先参加所在省统考,省统考合格后,参加学校自主命题的专业考试成绩才有效,我校将按考生所在省的专业要求执行。
02
报考我校的全国考生均按我校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进行录取,我校将参考浙江省普通类二段线的65%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学校遵循考生专业志愿,我校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依次从第二志愿、第三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按此录取仍未完成该专业招生计划的,由学校招生委员会调剂录取。
03
学校不限生源省份,不限男女生录取比例。学校对福建省、广东省等省份,因实行「一档多投」而流失的拟录取计划,按相同专业的排名情况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替补。替补时,如遇部分省份已经录取结束,则此部分的计划将从浙江省生源中录取。
04
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在本科教学中,仅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05
我校所有专业不区分文理科按统一标准录取。对于实行新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我校所有专业对考生选考科目均不限。学校自主命题的专业考试分数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分省份,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750分计算,满分不是750分的折算成750分)达到最低分数线后,按以下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1)建筑学专业、艺术学理论类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2)其他专业(类):以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综合分,按综合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综合分排名并列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综合分折算公式:
综合分 = 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成绩满分×60 +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高考文化课满分×40
06
对考生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01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有效证件,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02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本章程规定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的,视情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03
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收取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学费标准:每生15000元/学年(其中艺术学理论类专业每生6000元/学年)。住宿费按规定另行缴纳。
04
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奖助办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可申请助学贷款(最高额为8000元/年),鼓励学生在生源地申请。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慎重做出报考选择。
附 则
01
联系我们
学校网址:http://www.caa.edu.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zb.caa.edu.cn
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7164630
传真:0571—87164629。
02
备注
1、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或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根据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2、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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