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书法是一种极为特殊的艺术。它是具体的造型艺术,通过点画的组合而构成千变万化的图像,表现出人们对平衡与倚侧、协调与矛盾、统一与变化、整齐与错落、疏散与紧密等种种形态美学的认识;它又是抽象的表意艺术,仅凭着线条的流动而展现作者的情感心绪与品格修养。它是实用的,每个文明社会的成员都依靠它交流思想、传递感情;它又是超实用的,历来论书者往往强调书家淡泊无为的心态和超乎名利的品格。
徐州治 《观沧海》 作品尺寸 180cmx97cm
徐州治 《满江红》 作品尺寸 180cmx97cm
徐州治 《明月几时有》 作品尺寸 180cmx97cm
徐州治 《早发白帝城》 作品尺寸 180cmx97cm
徐州治 《冰清玉洁》 作品尺寸 180cmx97cm
徐州治 《沁园春雪》 作品尺寸 180cmx97cm
徐州治 《陶渊明诗》 作品尺寸 180cmx97cm
徐州治 作品尺寸 120cmx67cm
徐州治 作品尺寸 180cmx97cm
徐州治 作品尺寸 80cmx97cm
徐州治 《花气薰人帖》 作品尺寸 80cmx97cm
书法不同于其他艺术,如果以书法与绘画相比较,绘画直接取法于自然和生活,它通过图像来再现真实,绘画的重要原则是逼真,在此基础上才能有抒情写意。而书法的象形意义已不再是模仿和再现文字意义所代表的物象,而是指书法创作中表现了自然之物所具有的美感,正如人们从飞鸟出林、惊蛇入草、惊沙孤蓬和夏云奇峰以及公主与担夫争路、公孙大娘的舞蹈之中悟通了书法;相反,人们在书法作品中也看到了各种自然形态的美感,起自魏晋之间的书势赞与后人大量以各种自然景观比喻书法的诗文作品就是最好的证明。因而书法的魅力不在表现真实的物象,而在图像所造成的美感以及由此而体现的韵味意趣,故它比绘画更具有含蓄深蕴之美,更直接地展现作者的心灵气质与审美趣尚。
中国书法理论的滥觞可推溯至西周时期,这个时期出现的六书理论构成书法理论的滥觞形态。在西周时期,六书作为"六艺"中的一艺,成为贵族教育的必修学科。"六书"一说最初见之于《周礼》,但只有六书之名,没有具体的内容,后经汉代学者阐释才得以厘清。"在过去,我们对六书理论常常偏于从古文字学立场去加以探讨,而很少从书法美学、艺术学立场观照它的价值,因此书法家们大都视它为一种专门之学,甚至有误认为只有专攻篆书者有必要深究它,而习行草书者与它基本无关碍,但事实上,六书理论可以说是最早奠定了中国书法的基本观念与审美立场的所在的奠基学说。
作为中国书法的奠基学说,六书理论从空间结构、审美观念两个方面确立了书法理论的基点。"六书"理论的"象形"、"指事"、"会意"构成空间结构的三大基本元素,而"转注"、"假借"、"形声"虽然在结构形态方面并不完全是"观物取象"的立场,但表现在结构形态方面也还是视为立足的根基。
"六书"理论对空间结构的关注和阐释是与汉字--书法的物态化相一致的,中国文字之所以能够发展成为一门艺术正是它的形式自律所造成的。但书法的形态结构,又并不是纯粹形式化的,它是一种象与意的有机结合,"六书"理论对文字--书法的批评立场正显示出这样一种辨证观念。首先,书法是"象形",即"观物取象"的结果,但书法的"象形"并不是对自然万象的机械模拟,而是一种主体介大的抽象化提取--立象见意。这在文字早期发展中就已显露出端倪。从距今约4800年的半坡仰韶陶器刻画符号可以清楚地看出,这个时期的文字符号都是极其抽象化的,表现为纯粹的结构组合,而同一时期的仰韶半坡陶器纹饰、彩绘则显示出写实的典型的绘画意识。这说明文字与绘画在取象方面从一开始就走上两条截然相反的道路--文字注重对自然的主体意义的抽象化提取;而绘画则注重模拟、再现自然。正是文字的这种抽象化性质,奠定了书法艺术的物质基础。
但不可否认,文字在早期抽象化发展进程中,曾陷入进退两难的窘境。过于的抽象化,使文字的空间造型语汇趋向贫乏、单一,在这种情形下文字为摆脱困境而不得不向绘画靠拢。由绘画渠道构成的文字形态,大约可分为三类:从图画直接引进、构成地道的象形文字;从上古的图腾、族徽造型受到启发而形成的象形文字;从祭祀庙膜而来的一些象形文字。
文字向绘画寻求创造契机的结果不仅使文字摆脱了自身的危机,也使得文字的空间构成趋向繁富,这对书法的未来发展不啻是一个福音。但就文字自身的历史发展而言,文字与绘画的这种结合、取舍毕竟是短暂的。文字在借助绘画摆脱了早期困境并建立起初步的象形体系之后很快便与绘画分道扬镳,又回归到原初的抽象立场。这个时期,文字主要从抽象意蕴方面加强自身建设。"六书"中的"象意"、"象事"即是从理论批评立场对文字--书法早期发展中所呈现出的这一艺术审美特征的高度概括。
对近代书法理论贡献最大的是包世臣的《艺舟双楫》。作者一反对当时赵派、董派的倾向,而走向复古,提倡魏晋碑帖字体。包世臣是从作文、作书两方面及其相互影响来论书法的,对近代甚至现代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今天的书法,在书坛走向多元化的今天,书法艺术升华到观念变革的高层次,这无疑是迈了一大步。书法现代性并不是简单地取决于书法艺术的形式、结构、线条等外在面貌,而是取决于内在精神的现代化。书法现代性的精神是指当代书法艺术所体现、传导的现代社会的价值趋向。
从1985年现代书法首展始,现代书法走上了艰辛曲折的探索之路,为了区别于传统书法,一些书评家以探索派、现代派、新书法、中国书法主义等名称来称谓。这些书家以西方的视觉艺术的方法来改良中国的书法艺术,作为当代中国书法思潮下一种书法现象,虽然它在中国书法由古典向当代转型过程中提供了一个不同视觉的尝试,对中国书法艺术艺术的发展提供了一些有益的元素。
1、从逻辑学上来考察,现代书法一词,书法是中心词,现代是对书法的限制,现代只是对书法内涵的限制,并未改变书法艺术本身;
2、从书法艺术史的发展看,能称得起的一个具有特征的风格流派的书法艺术必须有相对稳定的特征,可以学习和传承。如果用这一标准来衡量一下现代书法,所谓的现代书法艺术还未达到这一标准,他们只是强调视觉上的冲击力,淡化和忽视文字的可视性;
3、任何风格的书法艺术流派必须有相对于汉字整体的书写规律,而不只是单单对于几个字,几幅字的书写。从书法史上看无论是魏碑、唐楷,都有针对汉写整体的规范;
4、书法艺术必须是以汉字为载体。现代书法这种写字加绘画可以算作书法与绘画艺术的中间艺术形式。如果不影响汉字的辩识,可以算作是抽象书法或美术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