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和学校《关于2020年“五一”劳动节放假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五一”放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生“五一”假期防疫要求
坚持按要求戴口罩,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聚集、不扎堆,减少感染风险。无特殊情况,在校学生一律不允许离开校园。如有特殊情况,须履行请假手续。未返校学生要继续做好居家观察和返校准备。
二、教职工“五一”假期防疫要求
加强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能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原则上不离开玉林市旅游、探亲等。如外出须向所在单位报备,如实报告行动轨迹。
三、各单位“五一”假期防疫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各二级学院须安排足够的人员值班值守,成立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小组,如遇疫情防控突发事项,及时按照相关程序处置。
(三)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要安排好应急车辆,做好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
(四)党委宣传部要做好舆情管控、舆论引导和防疫宣传工作。
(五)后勤基建处(校医院)要按照相关要求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校医院要加强医护人员值班值守工作。
(六)保卫处要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校园治安巡逻及校门管控工作。
(七)人事处(离退休党委)要加强教职工排查管控工作,做严做实网格化管理。
(八)学生工作部(处)要加强在校学生的管控工作,继续做好非毕业年级学生返校准备工作。
(九)教育技术中心要做好网络安全监管工作,继续做好钉钉、八桂彩云等平台疫情信息收集填报工作。
(十)各疫情防控专项小组要按照上级文件及学校防控工作要求,根据工作职责,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并加强值班值守。
玉林师范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29日
来源 | 门户网
编辑 | 卢婵
责编 | 赵雪薇
审核 | 肖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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