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关于2017届毕业生申请办理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师、中小学教师资格 资格证”的通知
“各系、部门:
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为了拓宽我院毕业生的就业渠道,增强我院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根据贵阳市教育局及学校教务处的工作部署,我院将组织2017届毕业生教师资格统一申请办理工作,为确保 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一)2017届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二)2017届取得全国教师资格证考试(以下简称“国考”)合格证的全日制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生及研究生。
二、认定条件
(一)自愿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必须具有大学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幼师、语文教师资格证需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病史,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需要。
(二)师范专业毕业生必须修读完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完成教育实习,并取得合格以上的成绩。
(三)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必须取得“国考”合格证。
(四)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科类别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须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证考试。
三、申请、认定的工作程序
(一)2017届我院统招本科毕业生,在自愿的基础上自行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完成“网上申报”(简称“网报”)。
1.网报时间:2017年3月24日—5月5日。
2.网址:http://www.jszg.edu.cn
具体申报程序见(附件1),专业编号、任教学科见(附件6、7、8)
(二)申请人员于4月5日前向所在系提出申请,在所在系规定时间内填报《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档案袋》材料,并于4月8日前准备好相关材料。
(三)申请人员于5月2-12日到所在系现场确认点提交《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档案袋》,并按系上规定完成现场确认相关程序。
四、申请、认定的工作安排
(一)各系于4月5日前完成“2017届毕业生申报教师资格证名册”填报(见附件5,务必填写“学号”、“姓名”、“申报学科类别”,打印电子文档并加盖系公章进行上报,手写无效),并于2017年4月7日将申报名册统一交至教学工作部。
(二)4月13日,各系凭 “2017届毕业生申报教师资格证申报名册”,到教学工作部领取《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证认定人员档案袋》。
(三)体检安排:
1.4月20日前(具体时间根据学院、校医院的通知为准)学生持《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证认定人员档案袋》中《贵州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表》到校医院报名体检,体检完毕后学生自行将体检表装回档案袋。
2.“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体检由我校校医院负责;幼师、中小学在指定医院,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现场确认点时间及地点
1.5月2-12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3。
2.申请人员到所在系现场确认点提交《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档案袋》,由系上对申请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请资格进行确认。通过确认后,学院将条件合格的申请人材料整理封存,由教学工作部提交贵阳市教育局审核组审查。其中申请幼师(非师范“国考”)、小学及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的由教学工作部统一认定。
3.申请人员须携带《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档案袋》进行现场确认。袋内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师范专业毕业生“两学”成绩、教育实习成绩证明见附件4(须由各系自行用A4纸打印,以班级为单位到教学工作部加盖印章,手写无效)。
4.通过确认的申请人员资料由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保留,并对申请人资料档案袋按专业进行统一编号(档案袋右上角,同时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将编号填写在网报现场确认系统中档案号位置)
编号规则如下:2017+学校代码(10663)+专业编号(见附件8)+学生流水号(自001起)+S/T(大写字母师范S,国考T)。
五、专家审查资料工作安排
贵阳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拟定于5月18-19日到我院对申请人资料进行审查和数据核对,届时请各系安排专人配合工作。
六、其它说明
(一)普通话水平证书要求
1.根据《贵州省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管理规定》(黔教语发〔2013〕324号)文件,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在黔工作和读书的在职教师、学生由学校所在地的语委机构负责组织测试,未经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批准不得跨省市、跨地区、跨学校报名参加测试,对不按本规定取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不予认可。
2.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须是近五年获得。
3.幼师、语文教师资格证可持二级乙等普通话申请,但持证上岗必须是二级甲等。请慎重考虑。
(二)关于幼师、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体检我院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可申请幼师教师资格证和中职学前教育,幼师、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办理工作由白云区教育局负责,其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附件9)。
(三)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国考”)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按师范生程序办理,不再缴纳相关费用。
请各系广泛宣传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切实做好我院2017届毕业生办理“高级中学、幼师、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与审核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程序进行,逾期不予办理。
未尽事宜,请与教学工作部联系,联系电话88344551”
附件1:教师资格申请人网上报名操作手册.doc
d97a307956ef8dae7d07ad04a885b395.doc(671.50 KB) |
附件2:现场确认申请人携带资料.doc
0bd1d4e5232ca410e9df6245428d54ae.doc(44.50 KB) |
附件3:求是学院现场确认工作安排.doc
f4d45e9e0352ada8c3df3a31b177b132.doc(682.00 KB) |
附件4:求是学院2017届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成绩证明.doc
a71c67405bc427709c0e2eb547bb1d7d.doc(30.00 KB) |
附件5:2017届毕业生申报教师资格证名册.xls
a80274152a1cf526f9dde9c125ce0c16.xls(24.50 KB) |
附件6:求是学院2017届本科毕业生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任教学科目录.xls
6d04f576ed8558985dcaa0c2f839a2c8.xls(90.00 KB) |
附件7:任教学科目录.xls
950e0590da3497cf0404a52fc155d67e.xls(54.00 KB) |
附件8:专业编号一览表.xls
d4e3fa2fecc78b39aeb3a6c06fcacffa.xls(34.50 KB) |
附件9: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doc
18904efaf2a7945d353b4242690986d8.doc(29.50 KB) |
贵州师范大学求实学院教学工作部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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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梁家艳 责任编辑:罗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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