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贵阳市观山湖区2019年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 幼儿园教师和教育系统财务人员简章

贵阳幼专招生与就业处
内容摘要:
速读文章内容
【招考信息】贵阳市观山湖区2019年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 幼儿园教师和教育系统财务人员简章

为向贵阳市观山湖区辖区居民提供更多优质教育资源,建设一支稳定、优质、高效的教师队伍,结合贵阳市观山湖区各公办学校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招聘一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教育系统财务人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介绍

聘用人员薪资标准参照编制内同级别职称人员薪资水平核算。

本次招聘各个环节工作在观山湖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招聘“双轨”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情况详见《贵阳市观山湖区2019年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教育系统财务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1、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及以上的应、往届毕业生。

2、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2001年7月2日以前出生(18周岁以上)、1978年7

月3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可放宽到1973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

(3)中学教师须具有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须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农村幼儿园学历可放宽至学前教育类中专学历)。

(4)具有相应层次且与拟任教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5)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中语文、幼儿园教师必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普通话等级证书。

(6)所学专业须与拟任教学科一致。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贵阳市观山湖区在编人员(含农村特岗教师)及观山湖区在岗的“双轨”制人员。

(2)2017年以来参加观山湖区“双轨”制人员招聘,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因报考人员本人原因放弃资格或离职的。

(3)2016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在岗公务员(工作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5)除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截止到2019年7月2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7)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8)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9)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10)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11)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

(二)教育系统财务人员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1、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会计及相关专业。

2、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截止到2019年7月2日,具有2年以上财务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认定以报考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为准)。

(3)2001年7月2日以前出生(18周岁以上)、1983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会计师及以上职业任职资格的人员可放宽到1978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贵阳市观山湖区在编人员(含农村特岗教师)及观山湖区在岗的“双轨”制人员。

(2)2017年以来参加观山湖区“双轨”制人员招聘,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因报考人员本人原因放弃资格或离职的。

(3)2016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在岗公务员(工作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5)除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截止到2019年7月2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7)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8)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9)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10)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11)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

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于2019年7月2日9:00至 7月4日16:00期间登录“贵阳人力资源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进入本招聘简章后通过网上报名入口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的要求,填写《贵阳市观山湖区2019年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教育系统财务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招聘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及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报名申请提交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阳人力资源网或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shanhu.gov.cn/)上公布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供报名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将及时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地点为: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南路609号夜郎印象金熙酒店一楼大厅(贵阳职业技术学院大门南侧约150m)。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7月3日至7月7日,每天审核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根据《招聘简章》,报考人员下载的报名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查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资格审查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报考人员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该岗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岗位无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且所报考岗位未取消招聘计划的,获得笔试资格。获得笔试资格人员名单在贵阳人力资源网或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shanhu.gov.cn/)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向审查部门提交资格审查时考生必须携带:

1.报名表、两寸彩色照片一张;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

4.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教师岗);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教师岗);

6.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书、用于证明工作经历的聘用

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

7.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县级及以下机

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还须提交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为闭卷考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教育系统财务人员招聘笔试科目为《会计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2019年7月13日上午9:00-11:30。考生于2019年7月11日上午9:00-7月13日上午9:00期间,登录贵阳人力资源网,在线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地点及其他详尽事宜,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贵阳人力资源网或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由领导小组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七、面试

面试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教师岗位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超过5:1,不低于3:1确定面试人数。财务人员岗位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确定面试人数。报考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获得面试资格人员。

被确定获得参加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报考人员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岗位无报考人员通过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在此次招聘中,可按在最低笔试成绩以上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不受该比例限制)。

获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在贵阳人力资源网或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准考证打印及其它详尽事宜,在贵阳人力资源网上另行公告通知。

《面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八、总成绩计算

应聘教师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笔试百分制成绩占40%、面试百分制成绩占60%计算。应聘教育系统财务人员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笔试百分制成绩占60%、面试百分制成绩占40%计算。笔试、面试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九、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按照1:1,并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出现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被确定为体检人员。若总成绩末位并列者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相同,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在编人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对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报考人员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持有异议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报考人员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领导小组确定。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及其他详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放弃本岗位而产生的空岗,在本岗位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当本岗位无人员合格人员递补时,具体处理办法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一、考核

考核时间和具体详细事宜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内容。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不合格的,经领导小组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十二、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三、签订合同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委派到相应单位工作。

2019年应届毕业生,截止到劳动合同签订时仍不能提供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四、报到

聘用人员与观教投人力公司签订合同后,由观教投人力公司开具介绍信,聘用人员持介绍信到相应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并保留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

十五、待遇

本次招聘的教师、教育系统财务人员属于非在编人员,薪资标准参照编制内同级别职称人员薪资水平核算。

十六、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51-88409628

政策咨询电话:0851—88409630,0851-84119002

(二)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信息等将在贵阳人力资源网或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本公告解释权属领导小组,未经允许严禁转载。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报名请关注贵阳人力资源网官方网站

首页

文中提到的大学

相关内容

最新发布

专题合集

艺考培训-贵州专科院校-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微高校-院校号-贵阳幼专招生与就业处-【招考信息】贵阳市观山湖区2019年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 幼儿园教师和教育系统财务人员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