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教育厅近日下发的文件,我校新增加乡村教师幼儿园定向公培生招生指标15名,其他各项不变。2019年我校继续面向海南省初中毕业生招收五年一贯制专业学生,原定169名为公办乡镇幼儿园定向公培生(下称定向公培生),现增加15名,共计184名。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校代码:3406
招生专业 | 专业代码 | 招生人数 | 学制 | 学历 | 学费 | 备注 |
学前教育(师范) (定向公培生) | 670102K | 184 | 五年 | 大专 | 五年全免 | 填报提前批志愿,需参加我校面试;五年学费、住宿费全免并有生活补助 |
二、招生对象:
定向公培生:海南省具有定向培养市县户籍初中应届毕业生,男女不限,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
三、报考条件
1.所有考生须参加2019年海南省中考;
2.报考定向公培生的考生所在市县必须有公办乡镇幼儿园定向公培生计划,具体实施市县及计划数;
3.报考定向公培生的考生须参加我校学前教育专业面试并合格;
4.报考定向公培生的考生应具有勤奋刻苦的品质,身体健康,成绩优秀,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志愿从事乡镇幼儿园教育工作,愿意履行《海南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四、定向公培生面试
1.面试报名
5月1日—15日在我校招生网页上报名。网址:http://www.qtnu.edu.cn
2.面试时间及地点
日期: 5月25、 26日(考生具体面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3:00—5:30。
地点:琼台师范学院府城校区
3.面试实施
定向公培生专业面试由我校组织实施,具体面试程序和内容请参阅文末附件《琼台师范学院2019年海南中招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专业定向公培生面试内容》。面试时间安排以考生面试准考证上标示的时间为准,面试合格考生名单将于2019年6月中旬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请报考学生留意查看是否通过面试。
五、志愿填报
所有考生须参加2019年海南省中招考试,并按省中招办规定的志愿填报办法选择填报我校志愿。面试合格的定向公培生请在中招提前批次填报我校志愿,其它考生请在第三批次第二段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
六、录取
1. 我校设立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从参加今年海南省中考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其中定向公培生只招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分数达到八科满分的65%及以上的考生,原则上按分配给市县的计划,从面试合格且具有本市县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中择优录取。
2.定向公培生录取以具有定向培养市县户籍生源为主,录取生源不足时,经定向培养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以调剂录取本省报考定向培养专业的其他市县合格生源。
3.被录取为定向公培生的考生不予退档。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
七、奖助政策
非定向公培生一、二、三年级(中专阶段)免除学费的同时,还可申请获得的奖助学金有:①海南省政府设立的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②学校奖学金:一等1000元、二等500元、三等300元;③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④生活费补助金:学生全员享受,在校期间每人每月40元。⑤四、五年级期间可按照大专生标准申请相关奖助学金和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定向公培生除享受上述①②③项奖助学金外,五年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全免,并每月补助生活费600元,每年按10个月计算。定向公培生毕业后回定向培养市县(区)的乡镇公办幼儿园任教。
八、注意事项
1.所有专业学生入学后不能调整专业。
2.被录取的定向公培生须与我校和定向培养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如考生未满18周岁,须与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承诺毕业后到定向培养市县乡镇幼儿园任教5年以上,5年期满后还应继续在我省从事教育工作不得少于5年。
3.定向公培生在我校面试时现场领取《协议书》样本。被录取的定向公培生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须按照我校通知的时间,携带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府城校区现场签署《协议书》并领取录取通知书。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海口市琼山区中山路8号(府城校区)
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区(桂林洋校区)
邮编:571100
联系电话:66671919、65897455
学校网址:www.qtnu.edu.cn
E-mail:qtsfzsb@163.com
咨询QQ:372652719、2235837205
一、面试原则与目的
通过面试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特别是考察学生是否具备未来学前教育教师所需的基本素质,选拔喜爱教育事业、在人格心理和专业发展潜质等方面适合从教的优秀学生进入该专业学习。
二、面试内容及分值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从事幼儿教师职业所需的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能,包括仪容仪表、语言表达、音乐素质、动作协调四项。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如有声乐、器乐、舞蹈、绘画等特长展示,视为加分项目,分值10分。
(一)仪容仪表(20分。本项得分不足12分,即为面试不合格。)
测试内容: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行为举止自然大方,精神风貌好,形象气质佳。服饰得体,符合学生身份。
(二)语言表达(30分。本项得分不足18分,即为面试不合格。)
测试内容:自我介绍。
包括考号、性格特点、特长爱好、获得奖励等(不得泄露姓名、毕业学校等信息)。
要求普通话标准,声音洪亮,咬字吐词清晰,表达流畅,语速适当,思维清晰,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三)音乐素质(30分)
测试内容:儿童歌曲表演唱
自选一首儿童歌曲。要求能完整的演唱,咬字清晰,音色、音准及节奏较好,有一定的表现力,同时配以简单形象的动作、姿态、表情,充分表达歌曲的内容及音乐形象。
(四)动作协调(20分)
测试内容:
(1)做一节广播体操(自选),自己喊口令;
(2)行进间高抬腿跑;
(3)交叉步跑。
(五)特长展示(可选项目,计入总分)(10分)
测试内容:考生根据自己情况,在声乐、器乐、舞蹈、绘画(简笔画)四个项目中自选一项参加考试。
声乐:清唱一首,曲目不限(儿童歌曲除外),唱法不限。
器乐:演奏练习曲或乐曲一首(除钢琴外,所有乐器自备)。
舞蹈:表演一段舞蹈(音乐伴奏自备)。
绘画:画法不限,内容不限。(绘画工具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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