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九届海南师范大学校园媒体好新闻
评比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学校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开展第九届海南师范大学校园媒体好新闻评比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展示校园媒体的优秀成果,促进校园媒体多出精品、多出人才,进而为学校的发展营造健康、积极的校园舆论氛围。
二、参评项目:
1.作品类:消息、通讯(人物或专题)、新媒体作品、报刊版面、新闻摄影、副刊摄影、副刊、广播节目共八项。
2.校园媒体类:评选“2019年海南师范大学最受欢迎的十大校园新媒体”。
三、参评条件:
1.新闻作品类须为原创,且已发表或将发表在海南师范大学的校园媒体上(媒体须已在校党委宣传部备案登记在册)。其中,新媒体作品是指在校园新媒体、师生自媒体首发的原创作品。
校园媒体类要求为各单位或学生组织已在校党委宣传部备案登记在册的官方新媒体平台(如微博、微信公众号)。
2.新闻作品须以与海南师范大学有关的人、事为报道对象。
3.新闻作品写作时间须为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11月27日。
四、参评方法及投稿要求
1.参评作品由参评作者自行投稿,投稿邮箱:hnsfdxb@qq.com,请在邮件主题注明:好新闻。
同一作者最多可提交三项作品,每项只可提交一篇。
2.投稿格式要求
消息、通讯、新媒体、副刊四类参评作品:将稿件原文在文档内编辑,文档须包含“(1)标题(2)作者姓名、学院班级及电话(3)发表时间(4)发表媒体(5)稿件原文链接(如有)(6)正文”六项内容。
将文档命名为:参评项目+标题+学院班级+姓名+电话.doc;
一个文档只可包含一类参评作品。
摄影作品(要求为原图,不经PS,彩色),将图片命名为:参评项目+标题+学院班级+姓名+电话,以JPG格式提交。
报刊版面作品,将原版面扫描或将版面电子版转化为图片格式,将图片格式的版面命名为:参评项目+标题+学院+班级+姓名+电话,以JPG格式提交。
广播作品直接提交节目录音,将录音命名为:参评项目+标题+学院+班级+姓名+电话。
“2019年海南师范大学最受欢迎的十大校园新媒体”参评填写附件《2019年海南师范大学最受欢迎的校园新媒体申报表》,电子版发至邮箱hnsfdxb@qq.com,纸质版交至第一办公楼410。
3.作品及参评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19年11月27日。
4.评比办公室设在《海南师范大学报》编辑部(第一办公楼410),联系人:曾老师,联系电话:65882091。
五、评选程序:
1.11月28日至11月30日,评比办公室对报送的参评作品及有关材料按规定进行整理、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
2.12月1日至12月3日,审核通过的“2019年海南师范大学最受欢迎的十大校园新媒体”参评对象在“海南师范大学报”微信公众号上进行网络票选。
3.12月4日至12月6日,将评选结果通过“海南师范大学报”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进行公示。评选办公室受理公示期间有关举报,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认真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经讨论后决定。
5.如发现有关人员有涉嫌贿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参赛及评奖资格,对评委进行相应处罚,并取消评审资格。
6.如发现送到“好新闻奖”评选办公室的参评作品或经评选获得“好新闻奖”的作品有报道虚假、失实,相关申报材料篡改、伪造等情况,即撤销该作品参评或评奖资格。
7. 12月初,颁奖。
六、奖励办法
1.“好新闻奖”作品类的八个项目各设一等奖1名,奖金3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元。获奖名额可以空缺,不能增加。其余入围作品获入围奖。
2.“好新闻奖”校园媒体类取前十名(综合网络票选和专家评审两部分得分情况,两者各占50%),获得“2019年海南师范大学最受欢迎的十大校园新媒体”称号,奖金各100元。
3.如获奖作品有一个以上署名作者的,为所有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奖金按奖项颁发。
七、版权归属
参赛稿件版权归各作者所有,但学校有权将参选或得奖稿件结集出版;参赛之前未发表在其他媒体的,还视为同意被发表在《海南师范大学报》等校刊内,录用稿件不另付稿费。
八、活动要求:
请各部门、各学院、各有关学生组织切实做好活动的宣传和组织工作,力争让更多的师生参与到这项活动中来。
中共海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共青团海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
2019年海南师范大学最受欢迎的校园新媒体申报表
--HNNU--
排版 | 方诗怡
责编 | 曾丽芹、王用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