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交通报的报道,朋友圈里出现了一张令人唏嘘不已的请假条:假条内容是“快忘了老公长啥样了,我想去看看”。(10月26日《环球时报》)
一张职工请假条,因“快忘了老公长啥样了,我想去看看”的情真意切而窜红网络,成为史上“最不忍拒绝的请假条”。一张小小的请假条何以如此牵动人心?
老公长啥样,当然老婆最清楚,但中铁20局集团有限公司这位女员工,由于与老公分居两地聚少离多,偏偏对这位人生中最为亲密、最为刻骨铭心的老公长啥样“快忘了”!这种无奈,对那些长期生活工作在异地的夫妻,何尝不是一种最真写照。其实,现实职场中,异地工作的夫妻、父子、母女又岂止是“老公啥样都快忘记了”,甚至儿子、女儿、父母长相均模糊不清……
“快忘了老公长啥样了”切中了人们盼望休假权落地的社会痛点。人们由此及彼,特别是那些两地分居的夫妻,普遍感同身受于应该享有的休假权、探亲权没有得到了应有的保证,普遍在内心深处呼唤能“常回家看看”。
事实上,我国劳动法规对于职工的休假权还是规定的比较全面的,如国务院从1958年就建立起来职工探亲假制度,对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职工探望配偶的享有每年30天假期,探望父母假期20天;又如职工带薪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此外,还有产假、哺乳假、婚假等详细规定。但是,往往这些人性化规定,看上去很美,长期以来,在一些地方一些单位,基本上沉睡在文件当中,无法真正落地。
对于这封“最不忍拒绝的请假条”,主管部门及时给予了批准,似乎是皆大欢喜的结局。值得深思的是,那些有着类似情况的职工,又该如何实现这些躺在文件中的各种休假福利呢?对此,除了职工要不断增强自身维权意识外,更重要的是,需要用人单位或者劳动监察部门,自觉履行责任,确保各种休假权的落实。
“最不忍拒绝的请假条”,戳中了我们的泪点,也戳中了职工探亲权的痛点。何时能够真正维护好职工应有的权益,真的是任重而道远。
(以上摘自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