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学院简介
河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70年的河北师范大学音乐系。1996年,原河北师范大学音乐系和河北师范学院音乐系合并成为新的河北师范大学音乐系,并于2001年成立音乐学院。经过40多年的办学实践,学院现已成为培养音乐师资和音乐人才的重要基地,已发展成为省内办学实力最强的高师音乐院系。学院现有教职工70人,其中专任教师57人,教授13人,副教授28人。在校本科生676人,研究生108人。
音乐学院拥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点,其中“音乐与舞蹈学”在2017年12月公布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列全国第35位。学院开设3个本科专业【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为教育部国家级音乐教育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教学试点、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
音乐学院设有声乐、钢琴、器乐、舞蹈、音乐理论5个系,1个燕赵音乐文化研究所,1个计算机音乐教研室,1个音乐教育研究所。学院新建10656平方米的教学楼;321间琴房;4个舞蹈教室;1个排练厅;1个艺术团(民族管弦乐团、交响管弦乐团、合唱团、舞蹈团、流行乐团),各分团均有1个排练厅;1个专业音乐欣赏室和音乐MIDI制作室;1个专业录音棚。另有1个容纳近千人的音乐艺术中心。2013年9月全部投入教学和艺术实践使用。
小剧场
录音棚
排练厅
琴房
视频采集室
舞台艺术实践
训练室
舞蹈教室
MIDI教室
电钢琴教室
多媒体教室
叩响音乐之门演出系列
长袖善舞
钢琴之王
合唱艺术的魅力
声动梁尘
民族管弦乐之声
交响音乐鉴赏
西柏坡舞蹈史诗
天耀中华
走进歌剧殿堂
学生活动
支教活动
团日活动
宿舍文化节
舞蹈大赛
健美操大赛
升学及就业情况
专业介绍
2018年音乐学院招生专业有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
音乐学
1
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全面发展的合格音乐教师,以教师教育理论与技能为基础,全面提高学生的声乐、钢琴、舞蹈等技术水平,“博”是其特点。使其成为“厚基础、通专业、强能力、高素质、显特色”的音乐教育工作者。要求学生努力学习思想政治理论,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较高的文明修养,做到为人师表,忠于音乐教育事业。学习掌握本专业所必须的基础理论和技能技巧,了解本专业发展方向和科学研究的新成就,并能胜任中小学音乐教育工作以及音乐教育相关的其他工作。
2
培养要求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科学发展观;具有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及高尚的道德品质;
(2)具有较扎实的音乐学、文艺学、人文科学等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了解相关学科发展的新成果,能够运用一门外语工作;
(3)具有健康的体魄和一定的军事基本理论及基本技能,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和军事训练标准,养成锻炼身体的习惯;
(4)具有良好的人文素质与科学素质,具有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成为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3
学制及授予学位
全日制本科学制四年,实行弹性学制,允许学生在四至六年内完成学业,毕业最低学分为155学分;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4
主要课程
艺术概论、论文写作基础、乐理与视唱练耳、中国民族音乐、音乐理论基础(和声、复调、曲式基础综合)、钢琴即兴伴奏与弹唱、合唱与指挥基础、小型乐队编配基础、计算机音乐与写作、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外国民族音乐、歌曲写作基础等。
5
就业去向
音乐学专业的毕业生,一部分继续深造考取研究生,如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另一部分择业到省内外中小学担任音乐教师,如衡水中学、石家庄一中、二中、43中等知名学校。
音乐表演专业
1
培养目标
音乐表演专业着力培养具有扎实音乐理论素养和较高音乐专业技能,同时具备舞台表演素质和能力,能够适应文化、艺术、教育时代发展的需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能够在文化管理、文艺演出、影视制作、新闻出版、音乐教育等机构和部门从事艺术管理、音乐表演、音乐创作、艺术评论及科研与音乐教学,成为素质全面的应用性人才,有创新创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2
培养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发展特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思想素养和道德品质,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具有较扎实的音乐学、文艺学、人文科学等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了解相关学科发展的新成果,能够运用一门外语工作;
(3)具有健康的体魄和一定的军事基本理论及基本技能,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和军事训练标准,养成锻炼身体的习惯;
(4)具有良好的人文素质与科学素质,具有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成为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3
学制及授予学位
全日制本科学制四年,实行弹性学制,允许学生在四至六年内完成学业,毕业最低学分为155学分;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艺术学士学位。
4
主要课程
舞台表演、舞台艺术实践、声乐表演基础、艺术概论、论文写作基础、乐理与视唱练耳、中国民族音乐、音乐理论基础(和声、复调、曲式基础综合)、钢琴即兴伴奏与弹唱、合唱与指挥基础、小型乐队编配基础、计算机音乐与写作、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外国民族音乐、歌曲写作基础等。
5
就业去向
音乐表演专业的毕业生,就业的主要方向是省内外各大艺术团体的演员,合唱团、交响乐团、民乐团成员,文化艺术公司,也可以任教中小学的音乐教师。考取研究生继续深造的专业院校有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吉林艺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等。
舞蹈表演专业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较高舞蹈理论素养和专业的舞蹈表演及创作能力的舞蹈人才,学习掌握本专业所必须的基础理论和技能技巧,了解本专业发展方向和科学研究的新成就。能够在文化部门、演艺团体、教育部门和社会培训机构从事艺术管理、舞蹈表演、舞蹈教学和舞蹈普及工作。能够掌握舞蹈文献阅读、舞蹈作品赏析、舞蹈编导的基本方法,能够具备深入研究舞蹈理论和表演的潜质,有一定的人文情怀和艺术素养。
培养要求
(1)具有专业舞蹈技能型人才所必须的基本素质能力;
(2)具备扎实的舞蹈理论知识和运用能力,通过严谨的学科基本技能训练,达到规范的基本功及技术技巧。能够了解舞蹈的各个教学环节,能够独立表演与排练舞蹈剧目。通过了解国内外舞蹈理论前沿、舞蹈应用前景和最新舞蹈发展情况,具备一定的舞蹈编导能力和舞蹈评论的基本能力;
(3)对中国舞蹈史、中国传统文化,西方传统文化艺术有一定的了解,对各民族的主要民俗文化及艺术精神有所把握,能够掌握舞蹈的分析方法和技术;
(4)具有一定文化艺术修养,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具有适应舞蹈教育要求身体和心理素质,要有团队工作精神、合作精神。具有协调工作的能力、组织管理能力。
学制及授予学位
全日制本科学制四年,实行弹性学制,允许学生在四至六年内完成学业,毕业最低学分为155学分;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艺术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
舞蹈概论、基训、东北秧歌、蒙族舞、即兴编导、维族舞、现代舞、胶州秧歌、傣族(鲜族)舞、中国舞蹈史、外国舞蹈史、河北舞蹈民间赏析、河北地方音乐欣赏等。
就业去向
舞蹈表演专业的毕业生,就业的主要方向是省内外中小学的音乐舞蹈教师和各大艺术团体的演员,毕业生也胜任音乐管理方面的工作。考研继续深造,如北京舞蹈学院、吉林艺术学院、山东艺术学院。
责任编辑:吕中歌
审核检查:李茜茜
资料来源:河北师大音乐学院团委学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