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亲,你的医疗费可以报销啦!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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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亲,你的医疗费可以报销啦!

2016年1月-2016年5月

大学生校外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现将开展2016年1月—2016年5月大学生校外门诊费用报销工作,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销范围

我院参加石家庄市城镇医疗保险并缴费至毕业年度的在校生,发生在2016年1月—2016年5月,经过校医院转诊的校外门诊费用。学生在石家庄地区之外发生的门诊费用不在报销范围内。

二、送交材料

学生送交学部:

1、社保卡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无社保卡的交身份证复印件)

2、病历本复印件(只要复印件,上面有校医院的转诊证明)

3、校外就医时的病历和相关检查、诊断结果(以上材料只要复印件)

4、就医时各种交费票据的原件(挂号费不予报销)

5、告知辅导员本人身份证号、本人本市石家庄地区农行卡号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学生处

2016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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